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於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舉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全國委員會第十九次特別會議中,單方面的通過獨立宣言,從英屬巴勒斯坦托管地成為巴勒斯坦國,部份國家承認其為獨立實體,而許多國家首都同時有巴勒斯坦國大使館及以色列大使館。
至今已有超過一百多個國家承認巴勒斯坦,根據1994年簽訂的奧斯陸協議,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自行負責對外事務,而未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也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保持關係,因此它們認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合法代表巴勒斯坦人民,多數歐洲國家、美國和加拿大並未承認巴勒斯坦,但是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保有不同層級的互動關係。但赴巴勒斯坦地区在取得其签发的通行证前,仍需取得以色列签证,仅以巴勒斯坦签发通行证无法合法进入以色列领土(可免签进入以色列的国民除外)。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在承認巴勒斯坦並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中設立大使館,而在部份未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中則設有代表處和辦事處,其中有些機構享有準外交地位,但有些則無。
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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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爾及爾(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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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拉(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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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納克里(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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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贾(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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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達喀爾(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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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尼斯(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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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利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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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地亚哥(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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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瓦那(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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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薩爾瓦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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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西哥城(特别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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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得维的亚(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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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拉卡斯(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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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纳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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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里巴加湾市(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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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曼(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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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斯塔纳(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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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威特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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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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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尼拉(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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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哈(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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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倫坡(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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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士革(大使馆)
** 伊斯坦堡(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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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什哈巴德(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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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扎比(大使馆)
** 杜拜(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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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什干(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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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內市(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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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那(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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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也納(常驻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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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斯克(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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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本哈根(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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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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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达佩斯(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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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柏林(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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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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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莱塔(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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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牙(总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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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沙(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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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斯科(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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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尔格莱德(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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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迪斯拉发(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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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德里(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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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德哥尔摩(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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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尔尼(总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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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輔(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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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
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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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罗(常驻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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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常驻观察员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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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常驻代表团)
- 伊斯兰合作组织
** 吉达(常驻代表团)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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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巴勒斯坦外交機構列表
注释
参考
外部链接
- [http://www.embassyworld.com/embassy/palestine.htm Embassy World: Embassies of Palestine]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301050301/http://www.embassiesabroad.com/embassies-of/Palestine Palestinian Embassies Abroad]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913215329/http://www.mofa.gov.ps/arabic/index.php 巴勒斯坦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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