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敷極

王敷極(),字辰光訓南,號福庶,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敷極自小聰明、博覽群書,尤其喜歡先秦西漢作品,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先在吏部觀政,本年六月獲授濟南府推官,為官剛正、判案明允,沒有積壓案件獲上級重視,山東六府疑案都讓他推敲。之後他奉命巡鹽,堅拒商人拿出三千兩金賄賂,令眾商賈詫異,刻石在海岸紀念其德行,再稽查泰山香積,把解額以外羨餘二千兩用作買麥以備賑濟,人們用「一簾秋月,四野春風」歌謠來稱頌他;八年(1635年)因父母去世回鄉,送別他的士民連綿數百里直達河岸,並建生祠祭祀,很快因病去世,著有《風蘭草》、《書經義》各百餘卷流傳,兄崇禎三年舉人王建極。兒子王士冠、太學生王士升。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蘭陽縣志》·卷七·人物志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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