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person
| name = 張廷遊
Trương Đình Dzu
| image = Trương_Đình_Dzu.png
| birth_date =
| birth_place =
| death_date = 1991年
| death_place = 胡志明市(,{{Bd|1917年|10月10日|1991年|、張庭攸,也被誤譯作張廷裕**,越南共和國律師和政治家。張廷遊在1967年越南共和國總統選舉中以第二名的成績落選,隨後他與其他反對派候選人們一起指責選舉舞弊,一度遭到監禁。
生平
張廷遊於1917年11月10日出生於越南中部平定省歸仁市。他在河內接受了教育,獲得法律學位后,於1944年搬到湄公河三角洲最大的城市芹苴執業,然後於1945年搬到西貢。張廷遊也曾因曾將妻子作爲貸款抵押品而獲得了負面關注。
1961年選舉
張廷遊曾宣佈他打算作爲候選人參加1961年越南共和國總統選舉,但他在被指控參與非法資金轉移出國後在威脅下退出。
1967年選舉
當時的政治法律禁止試圖提倡與在北越的幫助下試圖控制南越的越共進行談判的政治活動。之前曾發生過主張停火的政客被取消競選資格的情況。
作為一個缺少知名度的政治家,張廷遊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他的候選人資格獲得了批准,然後才展示他的政策。完成這項工作后,他以鴿子為標誌進行競選活動,敦促進行談判。他作爲11個總統候選人中最具有活力和最雄辯的候選人而聞名。他反覆用尖銳的語言抨擊阮文紹和他的搭檔阮高祺,指責他們使用骯髒的伎倆來阻礙他的競選活動。
在競選期間,阮高祺並沒有掩飾他對民主和競選對手的厭惡,並“將平民候選人們描述爲‘糞便’(骯髒、污穢、排泄物),‘叛徒’和‘國家利益的破壞者’”。阮高祺還說,如果他的對手繼續攻擊他,他將取消選舉。張廷遊和其他七民平民候選人向軍方正式投訴競選違規行爲。美國官員爲了支持阮文紹和阮高祺,無視了這些抗議,視之爲酸葡萄心理,但是制憲會議的一個委員會以16比2的表決結果,以“欺詐”爲由宣佈選舉結果無效。這一裁決並沒有產生效果,阮文紹和阮高祺對平民異議人士進行了一系列逮捕和其他鎮壓措施。
選舉結束后,張廷遊聲稱自己是反對阮文紹和阮高祺的領袖。並被移送到了特別軍事法庭,他在7月26日被判處五年苦役,但由於國內外的公眾壓力,最終他在被關押五個月後就被釋放了。
1975年4月西貢陷落後,張廷遊被指控與美國官員和中情局有關,被新政府送進了再教育營,1991年在胡志明市逝世。
註釋
參考資料
引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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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鏈接
- [https://openresearch-repository.anu.edu.au/bitstream/1885/141302/6/04a_Truong%20Dinh%20Dzu_Tran%20Van%20Chieu.pdf Republic of Vietnam 1967 presidential and senate election pamphlets: Trương Đình Dzu, Trần Văn Chiê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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