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4年1月11日的国情咨文上宣布社会和经济权利的法案计划]]
第二权利法案(Second Bill of Rights)也称“经济权利法案”(economic bill of rights),是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在1944年1月11日国情咨文中提出的一个社会经济改革畅想。在国情咨文的广播中,罗斯福认为美国人民应该认识到宪法和权利法案所承诺的政治权力“已不能保证追求幸福的平等性”,因此需要拟定第二套权利法案来授权联邦法保障以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 就业权;
- 能支付食物、住宿和娱乐的合适收入;
- 农户享受公平收入的权力;
- 免受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的自由;
- 体面住房的权力;
- 合适的医疗;
- 社会保障;
- 受教育权。
根据美国法学家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的描述,罗斯福想推行这些社会保障的意图是用福利换取“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道德安全”。然而罗斯福为了推动第二权利法案的立法过程,将行政机关人员借派到重要的参议院委员会中,结果导致国会的强烈反弹,在罗斯福1945年4月病逝任上后更是造成了《1946年立法重组法案》的通过。这一系列变故的结果就是罗斯福生前的这些主张基本上都没能达到。
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因为1929年华尔街股灾而进入经济大萧条。小罗斯福通过承诺推动“新政”(New Deal)进行社会经济改革,在1932年底成功当选总统。他最先承诺要让政府保障社会和经济权利的表述来自于1932年9月23日在联邦俱乐部上的一番竞选讲话。这片演讲由哥伦比亚大学公司法教授阿道夫·柏利(Adolf A. Berle)执稿,其中提到:
在罗斯福的总统生涯中,他坚持将这种理念贯通在新政的推行中。在他任下,美国还通过1941年的大西洋宪章和租借法案向同盟国施以援手,最终借着珍珠港事件彻底结束了坚持已久的不干预主义。在二战结束后,美国通过自身的经济增长和参战获得的外交影响力,成功建立起一个新的国际秩序,第二权利法案和世界人权宣言中倡导的国际人权标准借势被提出。入江昭曾表述美国按照自身的形象和标准转变战后的太平洋地区的意图,是美国例外论的一种代表。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中也透露过美国扩大民主化和社会改革的效果。
国情咨文演说
罗斯福在致国会的第11次国情咨文中讲述的原文如下:
视频录像
制片人迈克尔·摩尔(Michael Moore)为了拍摄文献片《资本主义:一个爱情故事》收集素材,才在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档案馆中找到。摩尔后来在他文献电影的末尾将罗斯福的第二法案演说完整播出。
另见
- 美国权利法案
- 权利法案社会主义
- 四大自由
- 美国社会安全保险
- 充分就业
- 全民医疗
- 免费教育
- 最低所得保障
- 住房权
注解
参考
- AA Berle, 'Property, Production and Revolution' (1965) [https://www.jstor.org/pss/1120512 65 Columbia Law Review 1]
- CR Sunstein, The Second Bill of Rights: FDR's Unfinished Revolution--And Why We Need It More Than Ever (2004)
外部链接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wUL9tJmypI FDR Second Bill of Rights Speech Footage] - 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wUL9tJmypI Audio recording of the speech on Youtube]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606014109/http://www.apj.u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30&Itemid FDR's Unfinished "Second Bill of Rights" – and Why We Need it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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