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楷

方楷,字以正,钦天监官籍,南直隶宿松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授刑部主事,历升郎中,世宗继位,以江西平逆濠有功,加俸一级。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十三年任户部郎中,管理昌平户部分司。历官江西布政司左参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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