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兆三

普兆三(),原名普必元,云南祥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第八支队后勤处长。

生平
普兆三生于下庄乡清益村,少年读私塾。1926年到昆明的云南省禁烟局任科员,1930年回乡后曾挑担做小买卖。1931年,被推举为本村小学校长,期间又出任龙润乡(今下庄镇)乡长,他兴修水利,提倡封山育林,还当选县参议会参议员。1941年,筹资建立龙润乡完小并任校长,1945年又与李鉴洲等人创立祥云县立初级中学第一分校(今祥云四中),任教务主任。1948年4月参加革命,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滇西人民自卫团(滇桂黔边纵队第八支队前身)成立后任后勤处长,部队资金困难时他甚至变卖自家的20亩良田。1949年12月云南解放后,任云南省军区楚雄军分区供应处长。1951年4月,由于“左”的影响,其功过被颠倒,由中共云南省军区委员会定性为恶霸,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当年6月22日,由祥云县人民法院以“首要恶霸、反革命”定罪,执行枪决。1983年5月16日,中共云南省军区委员会为他平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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