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各共同体预算条约

欧洲各共同体预算条约()是指在1970年代修改《罗马条约》有关欧洲各共同体(现欧洲联盟)预算时所制订两项条约的合称。

第一项条约于1970年签署,就所谓的“非强制性支出”给予欧洲议会最终决定权。所有基于欧洲联盟基本条约(包含共同农业政策)及国际协议的支出为“强制性支出”;其余则为“非强制性支出”。第二项条约则于1975年签署,它授予欧洲议会否决整个预算的权力并以此建立了欧洲审计院。然而,欧洲联盟理事会仍然对强制支出拥有最终决定权,而欧洲议会对非强制性支出拥有最终决定权。

由于这些条约,现在欧盟的预算权力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共同拥有;议会负责根据欧洲审计法院的年度报告执行以前的预算。它仅在1984年和1998年两次拒绝批准该预算,后者导致了的辞职。

相关条目

  • 欧洲联盟理事会
  • 欧洲议会
  • 欧洲审计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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