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泰

汪泰(),字大來,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泰是天啟七年(1627年)鄉試舉人,授碭山知縣,崇禎年簡地方盜賊橫行,民不聊生,漕糧無法收齊,縣官都因漕運而獲罪,汪泰就賣去自己在安東的田產及房屋,代民賠完賦稅而得免罪,士民很是感激他,不久他在任內去世,安慶巡撫史可法憐憫其功勞,地方特為他籌措路費保護其棺材回鄉。

引用
參考文獻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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