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之筠

葉之筠(),號真葊,江西新建人,清代官吏。

生平
葉之筠為嘉慶五年(1800年)舉人,一開始擔任政和縣知縣,之後調往臺灣,任鳳山縣知縣。道光十五年(1835年)農曆七月初一日,任噶瑪蘭廳通判,同年十二月十六日再度擔任該職,任內頗有政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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