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芬瑩,臺灣政治人物,無黨籍,自2018年始擔任雲林縣台西鄉鄉長。曾任臺西鄉民代表會第19屆副主席、第20屆主席。
林芬瑩在鄉長任內,授權丈夫丁文彬行使她的鄉長權限。二人因涉嫌向綠能業者索賄新台幣680萬元,同於2022年3月9日經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隨後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准羈押。
2022年5月4日,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查結束,林芬瑩以《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遭起訴,雲林地方法院隔年5月在第一審判處她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也在2023年11月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歷經有一、二審均判決有罪後,臺灣最高法院於2025年9月18日駁回上訴定讞,林芬瑩判有期徒刑12年、其丈夫丁文彬13年6個月確定,雲林地檢啟動防逃機制、將盡速通知入監執行。
他於9月22日入監,其夫則不知所蹤,法院對其夫發出通緝。
參考來源
雲林縣鄉鎮市長
在世人物
臺灣女性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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