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惠

黃文惠(),字仲晉、又字朋五,福建泉州府惠安縣鰲塘舖前黃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黃文惠中式壬子科福建鄉試舉人,授合州知州,州內有富商橫暴為人所恨,其兒子晚上在友人家飲酒,回家時被仇家埋伏殺害,富商控告兒子友人,他力為該人申冤得雪,因此遭排擠而辭官,百姓哭著挽留他,不久殺死富商兒子的兇手自首,說:「是我殺人,怎麼忍心令州人失去賢明公祖?」一時黃文惠的名聲沸騰,上級將此事匯報朝廷,他再留任三年後去世。當初黃文惠祖父黃大理有祀田,被權宦所奪走,他力爭不屈,對方向巡按訴訟幾乎將他置死,他大呼:「我為祖宗死並無遺恨,但這樣死去會使他人不敢當孝順子孫。」巡按感嘆而釋放他,並命權宦歸還祀田,人們都推崇其義氣。

弟弟黃文籙是崇禎十四年選貢,廷試欽賜授職嘉定州同,被張獻忠擒獲不屈而死,另有曾孫黃瑞鰲。

引用
參考文獻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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