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邊防部隊

越南邊防部隊()是越南人民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負責管理和保衛國家邊境地區的核心力量。

歷史

  • 1958年11月19日,越南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決定將各支負責保衛內陸、邊境、海岸的各國防軍事單位和其他內防和邊防武裝部隊,交由公安部直接指導,命名爲警衛力量()。警衛力量由邊防警衛(Cảnh vệ Biên phòng)和內地警衛()組成。
  • 1959年3月3日,范文同總理簽發了關於成立维持国内秩序武裝力量的第100-TTg號決定,参照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体制,定名爲人民武裝公安(),受公安部領導,按中国边防部队编制设边防部队,這一天後來也被視作邊防部隊成立日。
  • 1959年3月28日19時,人民武裝公安成立儀式在河內舉行。
  • 1974年4月15日,人民武装公安部队参照中国公安部队改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改制,改称“人民武装警察”。
  • 1979年中越战争爆发后,越南边防部队被交由国防部管理。
  • 1988年,越南边防部队重新归为内务部(现公安部)人民武装警察的一个警种,1995年再次复归国防部。

任务

  • 维护越南边境安全秩序,对国界、口岸、边境工程等进行巡逻与维护。
  • 及时镇压外国间谍、别动队、土匪、海盗及边境和沿海地区各种破坏安全的活动。
  • 收集情报信息、分析、评估和预测情况,以便执行边防任务。
  • 防范惩治边境沿海地区的走私行为。
  • 实施政府对规范边境往来的法律,及边境检查工作。
  • 保卫边境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国家财产、金库、工厂和农场安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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