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又稱国务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也是該國法定国家元首。国务委员会委员长職務前身为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根据現行《朝鲜宪法》為該國国防以及国务最高领导者,由最高人民会议选出并对其负责,其任期与最高人民会议任期相同。實際上,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朝鲜最高领导人担任的其中一个职务,由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兼任。現任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為金正恩,於2026年3月22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會議上當選。
历史
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时期
1972年12月,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修正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中央人民委员会为国家权力的最高领导机关,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席(時為金日成)领导,而国家主席兼任中央人民委员会委员长。
1992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删去国家主席担任朝鲜一切武装力量的最高司令官和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条款,而国防委员会从中央人民委员会分离。1993年4月,金日成之子金正日當選為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日成於1994年去世,其後最高人民会议於1998年9月决议撤销原国家权力最高领导机关的中央人民委员会和国家主席职务,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国家主权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
1998年9月,最高人民会议修改宪法,其中新版宪法第100条规定,国防委员会是国家主权的最高军事指导机关,同时也是完全承担国防管理职能的机关。同憲法第111条則规定,“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负责常任委员会的事业和组织指导。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是国家的代表,负责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和传召。”这是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为名义上国家元首,或对外礼节元首的法律依据。因此,部分媒体曾认为擔任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的金永南为朝鲜在法理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2009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修改宪法,新版憲法第117条照搬了原宪法第111条的叙述,而第100条有关国防委员会的内容則更改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者。至此,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亦由金正日担任。2010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再次修改宪法。在第六章中增加关于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地位的规定,将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明确定为“国家的最高指导者”(第100条),“国防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整个武装力量的最高司令官,指挥和统帅国家的一切武装力量”(第102条),由原来的“领导总体的国防工作”变为“领导国家的总体工作”(第103条第1款)。国防委员会委员长“直接领导国防委员会工作,任免国防部门的重要干部,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结的重要条约,行使特赦权,宣布国家的紧急状态和战时状态,发布动员令”(第103条第2款-第6款)。
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时期
金正日于2011年12月去世后,朝鲜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不明确。2012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再次修改宪法。新版宪法第100条更改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者。」宣告了金正日之子金正恩的地位。金正恩於2014年4月9日,再度被推舉爲北韓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2016年6月,最高人民会议修改宪法,将国防委员会改组为“国务委员会”;新版憲法第100条规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者。金正恩当选国务委员会委员长,黄炳誓、崔龙海、朴奉珠当选为副委员长,而新的国务委员会不再只侧重军事方面的工作。
2019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又一次决定修改宪法,新版宪法第100条规定“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代表国家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明确赋予国务委员长“国家元首”的地位,而以往由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担任的对外国家最高领导人资格改由国务委员长担任。这意味着,金正恩不仅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同时还成为了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领导人。修正后的宪法同时沿用了原来的条款,规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负责代表国家接受外国派遣或召回使节的国书”(第116条)。此後,朝鲜宪法上可以代表国家的国家领导人变成了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两人,其中国务委员长是“代表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只“代表国家接受外国派遣或召回使节的国书”;两者的工作性质各不相同,国务委员会委员长负责重要的外交活动,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则负责接受国书等日常外交工作。
根据最新公開的《》規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执行下列任务和职权:
领导国家全盘工作;
直接领导国务委员会工作;
公布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国务委员会重要政令和决议;
任免国家的重要干部;
任免驻外外交代表;
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结的重要条约;
行使特赦权;
宣布国家的紧急状态和战时状态,发布动员令;
战时组织和领导国家防卫委员会。
2026年3月22日,金正恩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上再度當選北韓國務委員會委員長。關於金正恩的當選,朝鮮中央通訊社報導如下:
2026年3月24日,修正后的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代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并在89条明确规定其拥有核力量指挥权。新宪法在第90条规定了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11条职权,相比之前增加了“罢免最高人民会议议员”“否决最高人民会议及其常任委员会通过的法律法规”“授予杰出贡献人士国家表彰”“接受外国代表递交的国书”4条职权,并删除了“领导国务委员会工作”和“公布法律法规”2条职权。新宪法取消了最高人民会议对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罢免权,并删除了“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对最高人民会议负责”的要求。
历任委员长
参见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列表
-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
- 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 朝鲜人民军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司令官
- 大韩民国总统
註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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