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政府(;) 是於威爾斯的權力下放政府。源於1997年威爾斯憲政公投通過後,在1999年按照《1998年威爾斯政府法令》設立的威爾斯行政機關。
威爾斯政府負責處理其權力下放範圍內的事務,包括衛生、教育、經濟發展、運輸、文化等領域,並制定和執行相關政策,管理公共開支。同時,威爾斯政府亦需向威爾斯議會負責,接受非官方議員的質詢和監督。
目前,威爾斯政府是一個威爾斯工黨組成的少數黨政府。自2024年8月起,成為威爾斯首席部長。
大臣
威爾斯政府由首席部長領導,並包括其他內閣大臣、不出席內閣會議的部長及法律事務專員共同組成。
首席部長由英國君主根據威爾斯議會的提名而任命,而人選通常由議會內的最大黨黨魁兼任。其他內閣大臣及部長由首席部長任命,並從威爾斯議會議員中挑選;法律事務專員人選則不需來自議會。
內閣大臣
部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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