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加挂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
歷史
辛亥革命後,上海县縣署设立主管民政事务的内务科。中華民国16年(1927年)7月,上海特别市成立后,設立主管民政事务的公益局,黄庆澜出任局長。同年9月,公益局并入农工商局,潘公展出任農工商局局長,1928年更名為社會局,潘公展留任局長。中華民国26年(1937年)冬,在日本攻佔上海後,社会局迁入上海法租界。中華民国30年(1941年)12月8日,日军占领租界,社会局工作中止。汪精衛政權统治时期,上海的民政事务由汪精衛政權上海特别市政府的社会局和社会福利局主管。中華民国34年(1945年)8月,中國抗日战争結束,中華民國上海市政府重新成立社会局,並且設立主管保甲、户政、征兵等事项上海市政府民政处。中華民国36年(1947年)10月,民政处升格为民政局。截至1949年5月27日時,當時的民政局局長是陶喆的爺爺陶一珊,下设行政处、户政处、福利处、优抚处和人事室、会计室、调研室。1955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改名為上海市民政局。1968年2月,上海市民政局革命委员会成立,上海各個区县民政机构同时被撤并。1978年8月,上海市民政局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先前的上海市民政局。1978年,重建下轄的殡葬管理所。1980年3月,殡葬管理所再度撤销,业务由社会处第三科管理。1981年4月,再度恢复殡葬管理所。1984年後更名為上海市殡葬管理处。1990年3月,上海市婚姻管理處成立。1996年,上海市民政局共设15个处(室)。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民政局设置下列机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 计划财务处
- 新闻宣传处(研究室)
- 信访办公室
- 社会救助处(收入核对处)
- 老龄工作处
- 养老服务处
- 儿童福利处(收养登记处)
- 残疾人福利处
- 区划地名处(基层社会事务处)
- 婚姻管理处
- 殡葬管理处
- 慈善事业促进处
- 社会组织登记处(社会组织协调处)
- 社会团体管理处
- 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
- 基金会管理处
- 社会组织服务处(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处)
- 行政执法处
事业单位
-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 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 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 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
-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
- 上海市龙华殡仪馆
- 上海市宝兴殡仪馆
- 上海市益善殡仪馆
-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
- 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 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 上海市民政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中心
-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 上海市民政干部学校(上海市民政局老干部活动室)
- 上海市民政局财务服务中心
- 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
- 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上海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
- 上海民政(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社会福利发展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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