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雷德暨孟德斯鸠男爵夏尔·路易·德·塞孔达(,),通稱孟德斯鳩,法国启蒙時期政治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作家与法官。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波尔多的一个贵族家庭。1713年,孟德斯鸠因父亲逝世,承袭了拉布雷德男爵()的爵位。1716年,孟德斯鸠因伯父逝世,承袭了孟德斯鸠男爵()的爵位与波尔多高等法院院长的职位。1721年,孟德斯鸠匿名发表《波斯人信札》讽刺了法國攝政時期的种种乱象。1728年,孟德斯鸠成为法兰西学术院院士,随后周游欧洲诸国。回国后,孟德斯鸠于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探讨了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
1747年后,孟德斯鸠几近失明,但他仍在秘书的帮助下,于次年推出其代表作《論法的精神》。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认为行政權、立法权与司法权应当分离,以避免滋生專制。1754年,孟德斯鸠准备回乡养老,不料染上流行病,并于次年在巴黎病逝,终年66岁。返國後專門從事著述,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院士、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1748年以27年的光陰出版《论法的精神》,全面分析了三權分立的原則。伏爾泰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1755年2月10日病逝於巴黎。
观点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各種基本的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方法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於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比較不支持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國王、教會和貴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总結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著作
- 《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1721年)
- 《罗马盛衰原因论》(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 《論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dictionnaire-montesquieu.ens-lyon.fr/index.php 孟德斯鸠电子词典] 里昂高等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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