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禧,字绵芝,正白旗汉军包衣,清朝内务府官员。
父亲李永清于清初从龙入京,诰赠荣禄大夫。母(嫡母)范氏诰赠一品夫人。康熙十九年(1680年)时,李延禧以内务府主事职驻景德镇御窑厂督陶。准噶尔之役有军功。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六年(1706年至1707年),在江苏的滸墅鈔關任职。雍正元年至九年,李延禧任總管內務府大臣。雍正三年(1725年),允禩决议減少內務府的披甲人名额,诸人集允禩的府邸喧闹。翌日,又到副都統李延禧家,肆意抢掠。除正白旗汉军副都统职外,曾任吏部左侍郎、内务府正白旗第五参领第三旗鼓佐领。赏戴花翎,诰授荣禄大夫。妻王氏,诰赠一品夫人。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二十四日前,李延禧已在旗鼓佐领任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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