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預防契約()是包含不自殺协议的契約。历史上,它被与抑郁症患者打交道的心理醫生使用。通常情况下,求助者被要求同意在执行任何自杀决定之前与专业人士交谈,並在一段時間內不自殺。自杀预防合同已被证明无效并且有伤害风险。自杀预防合同曾经是一种“广泛使用但被高估的临床和风险管理技术”。事实上,有人认为这样的合同“实际上可能通过给精神科医生提供一种虚假的安全感来增加危险,从而降低他们的临床警惕性”。也有人认为,这种合同可能会激怒或抑壓求助者,并讓胁迫在治疗中出現,造成反效果。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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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殺預防
参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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