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務委員會(),簡稱醫委會,是負責規管香港醫生的法定機構。根據《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的規定,普通科醫生註冊分為五類,分別是正式註冊、臨時註冊、有限度註冊、暫時註冊和特別註冊。醫生亦可向醫務委員會申請專科註冊,相關名單會於香港憲報刊登。
香港醫務委員會的醫生委員屢屢被批評為保護主義,而且權力過大,因此近年來政府進行了多次的改革。
人員組成
香港醫務委員會由24名醫生和8名業外委員組成,衞生署署長擔任註冊醫生的當然註冊主任。成員組合如下:
*由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分別提名的2名註冊醫生,合共6名,由行政長官委任;
*衞生署署長或其代表,作為當然委員;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其代表,作為當然委員;
*由香港醫學會提名和選出7名為該會會員的註冊醫生;
*由全體註冊醫生選出通常居於香港的7名註冊醫生;
*由香港醫學專科學院提名和選出2名為該院院士的註冊醫生;
*由行政長官委任4名業外委員;
*由病人組織選出3名業外委員;
*由消費者委員會提名1名業外委員。
參見
*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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