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于陛

張-{于}-陛(),字九齒,北直隸真定府棗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于}-陛自幼聰敏好學,曾寫下《四書大易解》。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舉順天鄉試,次年(1616年)會試中副榜,授文安教諭,調任鳳陽,陞山東樂陵知縣,修葺城牆、訓練鄉勇,準備好贖罪錢和漕運餘米。樂陵有德臨漕米剩下九百餘兩,前任都按例撥歸己用,他說:「這樣累苦人民,我怎忍心如此貪心。」全數分給解戶;御史訪問某狡猾人,某人自稱是他屬下胥吏,他人勸其指稱某人說的是事實,他說:「犯名非真,我豈不是殺人以取悅他人?」事情揭發後他不獲罪。

之後張-{于}-陛以政績以遷官東昌同知,府屬的范縣號稱難治,歷年欠稅未能清還,他代理縣事數個月,積欠頓時還清,豪強更爭先地輸納錢糧,徵收有剩餘就拿來充當學資,讓范縣人感德之;歷署臨清、博平、恩縣、高唐都有惠政,後來因為時事日非辭官回鄉。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棗強縣志》·卷五·人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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