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之初(),字子復,湖廣黃州府蘄州广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饒之初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的舉人,最初因為父親前廣安州判饒繼學年老而不接受官職,不久出任孟縣知縣,平均當地租賦和馬費,上奏定為常例,又招集流民、罷用奸吏、興建社學便利人民。後來他因為拒絕繳付暮夜金給上級,因此在大計時被降為岷王王府審理,很快致仕回鄉,閉門讀書不前往城市,饑荒時煮粥賑濟飢民,死後得孟縣人民立祠祭祀。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
饒之初(),字子復,湖廣黃州府蘄州广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饒之初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的舉人,最初因為父親前廣安州判饒繼學年老而不接受官職,不久出任孟縣知縣,平均當地租賦和馬費,上奏定為常例,又招集流民、罷用奸吏、興建社學便利人民。後來他因為拒絕繳付暮夜金給上級,因此在大計時被降為岷王王府審理,很快致仕回鄉,閉門讀書不前往城市,饑荒時煮粥賑濟飢民,死後得孟縣人民立祠祭祀。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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