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宪法

《土库曼斯坦宪法》()于1992年5月18日通过,是土库曼斯坦的国家最高法律(见宪法第5条)。宪法在序言中强调土库曼人的民族自决权,以及法治精神和公民权利。

1992年宪法于1995年、1999年、2003年、2006年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9月26日再次修订,废除2,500名成员组成的人民委员会()并将民选议会()成员从65人增加到125人,新宪法于2016年9月14日通过。每年5月18日是土库曼斯坦的国旗宪法日。

宪法历史
土库曼斯坦前身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土库曼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时期共有三部宪法,分别于1927年、1937年和1978年颁布,最后被土库曼斯坦现代宪法所取代,现行宪法于1992年生效

概述
下文中(1992:xx)意为1992年宪法第xx条。

第1节
2008年宪法第1章有17条(包括1992年宪法中的15条)。第1条将土库曼斯坦描述为世俗民主和总统制共和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不可侵犯。第3条宣布,个人权利尊严受国家保护。第8条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和国际协定,外国居民和非土库曼斯坦公民享有与土库曼斯坦公民相同的权利,具体罗列的权利包括财产权(第9条)和宗教自由(第12条;1992:11)。最后,第2节列出了公民的一些义务,包括服兵役(第41条;1992:38)和纳税(第42条;1992:39)。

第3节
第3节介绍了土库曼斯坦的政府机构。国家权力属于总统、议会()、部长内阁和最高法院(第48条)。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在1992年宪法(第3节第2章)中占有重要地位,在2008年宪法中被废除。

2008年宪法第50-58条(1992:54-61)描述了土库曼斯坦总统的权力。总统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第50条)。总统负责土库曼斯坦的外交政策,是该国军队总司令(第53条)。除了签署由议会颁布的法律,他也可以颁布在土库曼斯坦具有法律效力的总统令(第54条)。

参考
外部链接
*[http://www.uta.edu/cpsees/TURKCON.htm 1992 Constitution of Turkmenistan] (as of 1997), unofficial English translation,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rlington, URL accessed 27 December 2006.
*2008 Constitution of Turkmenistan, Ashgabat, 2008, 54 pp.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