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巽(),字遜志,江西建昌府廣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賴巽是永樂九年(1411年)舉人,十三年(1415年)成進士,獲授河南道監察御史,保持廉正,體察衙門弊病,巡按蘇松等地時曾懲治狡猾官吏馬良等人,又彈劾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金忠、方賓私用官船等事;巡按湖廣期間提出罷黜參政田剛、知府趙璧等三百多人,而知縣王肅等人聽聞他的名聲更棄官而逃,不久因母喪回鄉。
服闋後賴巽轉任福建道監察御史,於宣德六年(1431年)秩滿外調雲南按察司副使,革除當地弊政,以安撫土人為先,上奏請求恢復冶煉礦銀,以杜絕小人聚眾偷採,未及實行福建銀礦就已經發生盜採者殺害參議竺淵的事件;正統元年(1436年)晉陞雲南按察使,彈劾都督張榮討伐麓川延誤軍機,奉命運送隨征軍糧,查勘雲南左衛等軍餘屯田一萬五千餘畝,並提出遷徙廣南衛會勞累官軍,奏免改調,到十一年(1446年)去世,軍民都為他哭祭。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四·選舉志
*同治【江西】《廣昌縣志》·卷五·人物志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三、卷一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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