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永大饑荒為日本江户时代初期,1640年(寬永17年)至1643年(寬永20年)期間所發生,影響全日本的饑荒(東日本日本海側受災尤為嚴重),為江戶四大饑荒之一;其原因是日本全國性的天氣異常 (暴雨・洪水・乾旱・霜・蟲害)。
經過
雖然饑荒在寛永19年(1642年)最為嚴重,但先前已出現一些狀況。寬永15年(1638年)島原之亂平定,但九州爆發牛疫且蔓延至西日本,許多耕牛死亡。寬永17年(1640年)6月,蝦夷駒岳火山噴發,火山灰導致陸奧國津輕地區等地歉收。
寬永18年(1641年)初夏起,畿內、中國、四國地區連日不雨導致乾旱,進入秋季卻發生大雨;北陸地區則因長期下雨及冷風而致災。接連發生大雨、洪水、霜害、蟲害,災荒蔓延至日本全國。在東日本,日本海側的災情比太平洋側更為嚴重,與後來的「天保大饑荒」類似。當時江戶幕府正發行寬永通寶以統一貨幣,但鑄造量相對過多加上歉收,導致物價飆升而錢幣貶值。該年12月幕府被迫全面停止鑄造,並以公定比率買回寬永通寶,且為了維持交通,補助東海道沿線的宿場町。
寬永19年仍然歉收,且因飢荒出現百姓逃散與販賣人口等問題。幕府將軍德川家光遂於該年5月下令諸大名返回領地處理饑荒。幕府於6月對諸國發布法令,除了要求節儉,且為防止農民放棄種稻,乃禁止種植煙草、禁止人口買賣、管制釀酒(禁止新釀酒業者加入、禁止地方釀酒,並要求都市與街道沿線城鎮的釀酒減半),還禁止製造與銷售使用雜穀的多種食品,並設置御救小屋。這些法令與禁教令一同被視為幕府直接對全國領民下達的重要法令,也成為後來江戶幕府應對饑荒的基本方針。而為了處理饑荒而讓譜代大名返回領國,因此後來譜代大名也需要進行參勤交代。
從寬永19年末到20年(1643年),許多人民餓死,飢民向江戶等「三都」移動。幕府與各藩對飢民調查身分,查明身份者移交給各藩的代官。幕府也命令各大名將「扶持米」運往江戶以因應糧食短缺與米價高漲,並於3月公布關於田地買賣的禁制法令。
原因
大饑荒的成因,除了1630年代至1640年代東亞地區氣候異常外,還包括江戶初期武士階級窮困,幕府與各藩在參勤交代、將軍上洛及日光社參等方面花費過多,加上將年貢米換成現金的市場機制不完善等等多重因素。據說武士窮困因而榨取農民,成為大饑荒的導火線。而幕府認為武士是因為驕奢而沒落,因此以《武家諸法度》等法令指示節儉。例如在1635年的《武家諸法度》修訂,規定參勤交代為大名義務,但同時要求參勤交代不可花費過度。
後續影響
從島原之亂、寬永大饑荒,到德川家綱繼位時因浪人不滿而起的倒幕計畫「慶安之變」等事件,幕府發現「武斷政治」的不足,並改而推動「百姓撫育」政策,希望讓農民從戰亂與饑荒中解放並穩定生活,且要求大名提供的建築勞役大幅減少,改由參勤交代替代。各藩隨後也陸續開始改革藩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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