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讓

林維讓,字巽甫,又字友遜,台灣淡水枋橋(今新北市板橋區)人,祖籍福建漳州龍溪縣。林本源家族成員,當時北台灣大富豪林平侯之孫,「本記」林國華之長子。為清代官員,曾任戶部湖廣司員外郎,候選知府,花翎道銜,誥授中憲大夫,晉封資政大夫。

生平
早期生涯
一景。林本源家族的事業在林維讓、林維源兄弟當家時期達到巔峰,林本源園邸也在當時完成]]
林本源家族曾聘請文人呂世宜擔任西席(家庭教師),林維讓即為其徒弟之一。呂世宜所著之《古今文字通釋》一書就收藏於他的家中。林維讓曾於咸豐三年(1853年)被報捐為員外郎,咸豐九年(1859年)欽賜舉人,與兄弟林維源一同拜廈門陳南金為師。之後林家族人林國芳逝世,他便回臺共同處理家事,成為林本源家族的族長。

戴潮春事件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發,新莊楊貢、桃園楊德源等人起兵響應。楊德源本來是桃澗堡總理,因一些事情而被革職,他便「會盟結黨」,搶劫富豪。林維讓兄弟相當擔憂,於是找來林國芳的門客葉春一起商量征討楊德源的方法。葉春將自己的計謀告訴給桃園的仕紳、耆老,答應讓楊德源再度擔任總理,還請新莊縣丞授予木戳。楊德源十分開心,開宴會慶祝。葉春命令壯士趁夜殺掉他,將其頭顱懸掛在枋橋西門上。後兵備道丁曰健自中國渡臺平亂,抵達艋舺(今台北市萬華區)時,林維讓資助其二萬兩軍餉,因此在事件平定後獲授三品銜。

興建大觀義學
臺灣清治時期,漳泉械鬥時常爆發。但事件平息後,漳泉雙方彼此仍然互不往來。林維讓對這種情況相當擔憂,於是將其妹嫁給泉州晉江的舉人莊正。莊正與林維讓兄弟在同治二年(1863年)一同創立大觀社(即今之大觀義學),召集漳州、泉州兩族之士在此會面,每月定期考核詩文。同治十年(1871年),淡水同知陳培桂修《淡水廳志》,與陳霞林、蘇袞榮、張書紳等人一同擔任採訪。光緒二年(1876年),巡撫丁日昌視察台灣,邀請林維讓至郡(今臺南),林維讓因病無法去成,改由林維源代替林維讓前往。光緒元年(1875年)丁戊奇荒爆發,林維讓以其母鄭氏之名義捐錢賑災,獲慈禧太后頒一品夫人,贈「積善餘慶」牌坊。光緒四年(1878年),林維讓逝世。

其他貢獻
捐款

  • 咸豐三年(1853年),鳳山林恭起事,林維讓、林國芳倡捐洋銀,一共三萬二千元。
  • 清治時期的台灣有一句諺語:「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時常發生民變及械鬥。林維讓捐出一萬二千圓洋銀,以備軍費。
  • 光緒三年(1877年)正月,丁日昌勸導林維讓兄弟捐出洋銀五十萬元,林維讓兄弟也曾答應捐出萬金,資助滬尾礮臺的興建。
  • 丁日昌曾向富紳募集建設鐵路的資金。林維讓兄弟答應捐出五十萬元,但五十萬元的經費對修建鐵路來說,數目實在是太小,因此該筆款項無法用於修建鐵路,而是被拿來賑丁戊奇荒之災。

建設
同治九年(1870年),林維讓兄弟曾在石碇堡捐建長坑溪橋、南港仔橋。

墓地
林維讓的墳墓是在光緒五年(1879年)所建造,原位於二八張(今中和區一帶)。墓碑是由林維讓之子林爾昌、林爾康所立。

軼事
林本源家族在起家時非常節儉,每人三天分配一斤用來煮點心的豬肉,林國華、林國芳、林維讓、林維源等人在家裡穿的都是布衣,可謂非常節省。

評價
連橫:「維讓性倜儻,好士,租穀出入,悉任管事。而維源儉樸,巨細必經,唯結交官府。」

系譜
參見

  • 林國華 (林本源家族)
  • 林國芳
  • 林維源
  • 林本源家族
  • 大觀義學
  • 林本源園邸
  • 丁日昌
  • 漳泉械鬥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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