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廳長官

金融廳長官(、)一職,日本金融廳的長官。這個職位於第2條(平成11年4月21日法律第32號)有先關規定。處於金融監督廳時代時,此職位名稱為金融監督廳長官()。

概要
負責監察管理金融廳的(不屬於第2條第3項中的)。

為了金融廳所掌事務更全面的了解,金融廳長官可以對相關行政機關長官要求提供資料、說明必要性,及協助請求等等(金融廳設置法第5條)。

歷史
本職位原稱「金融監督廳長官」,為總理府轄下金融監督廳的首長,基於《國家行政組織法》屬於總理府的外局長官。2000年7月1日,金融監督廳改制為金融廳,該職位根據《中央政府改革國家行政組織相關法律制定法》(平成11年7月16日法律第102號)的規定附則第二條更名為「金融廳長官」,並於2001年1月6日改隸內閣府,根據《內閣府設置法》屬於內閣府的外局。
歷代長官
註釋
參考文獻
關連項目

  • 職業官僚 (日本公務員)
  • 事務次官
  • 金融國際審議官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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