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升纵火案,又称火烧津门(老)八大家,是1910年8月10日(大清宣統二年七月初六)晚上发生在大清新疆省迪化府的纵火案。陝西籍哥老会成员王高升为主要纵火者,火灾导致以城內大十字街一帶天津商户为主的至少170户商铺被焚毁。此案在中国火灾史的意义在于它成为了翌年辛亥革命时迪化起义失败的原因之一。
天津人与陕甘人入疆
清朝光绪初年,左宗棠收复新疆时,大量来自天津府的商人随军赶大营。最初津商大多只是肩挑背褡子的小商贩,因为军队粮资充足,大量缴获到的物资被交易给商贩。清军收复新疆后,因为累计了雄厚的资本,加上善于交际和经商,津商的商铺开始分布在新疆各县,乃至很多村庄。除了新疆内部的经营外,在和内地的贸易中,津商也逐渐成为各地商帮之首。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市)有超过1200户商家,天津商人占据一半。其中以主要经营着百货业的津门八大家最负盛名,他们大多将店铺开设在了迪化城内大十字和小十字一带。
宣统元年(1909年),在迪化西郊举办的萧草庙会上,民众发生冲突。田熙年率兵弹压,当场打伤十余人,财物也被田熙年没收。因为被打之人有哥老会成员,此举引发王高升等人不满。到了四月初八,为庆祝释迦摩尼诞辰,红山嘴举办庙会。王高升等哥老会成员在红山嘴庙会上借机挑起械斗,当场打死天津人7人,重伤1人。此次事件被称为“红山嘴事件”。由于有部队要挟,地方政府既不敢审理,也未惩处任何人。
导火索与惨剧的发生
陕西籍护兵蒋兴奎由于“顶撞”田熙年而被革退。心怀恨意的蒋兴奎曾闯入田熙年的办公室行刺,结果行刺不成反被捕,被关入迪化县监狱。后来迪化县知县张甫宸将蒋兴奎释放。宣统二年七月初四(1910年8月8日),田熙年从军营外出,偶遇已是哥老会成员的蒋兴奎,诧异的田熙年在和蒋交谈几句后,再次怀疑蒋有行刺意图,随即将其押解回军营后用军棍杖毙。听闻此事的陕甘人哗声一片,人们在甘肃会馆(今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开始集结并开会结盟,决定为死者报仇。此时王高升已是哥老会首领,会后率众前往赴巡抚、藩司、臬司衙署鸣冤,要求田熙年杀人偿命。于是当局将田熙年革职,并押往督练公所审讯,并声称“按例”治田熙年的罪。}}。新疆巡抚联魁召集布政使王樹枏、提法使荣霈二人商议。联魁本意处死田熙年以顺应民意,而王樹枏因田熙年是其同乡,极力反对处死田熙年。王樹枏建议从城外调集军队,威慑民众。联魁则又怕军中陕甘籍军人较多,再生变故。事后政府共给受灾商户发放恤银384,684两,修建房屋又花费近10,000两,其中由新疆省文武官员捐献的接近6万两,其余由藩库垫付。火灾后依然有一些受到重创的津商选择变卖产业返回天津,在迪化鼎盛一时的津门八大家至此进入衰退。不过因为政府的支持,迪化的商业恢复很快,甚至比火灾前更加活跃。中华民国初年,在大小十字一带又形成了津门新八大家。
逃走的十余人在第二天被逮捕,连同田熙年一起在抚署广场被处死。在事后新疆省政府当局试图向上搪塞过关,对此事密而不报,并严查电邮。直到被遣戍新疆的报人彭翼仲恳求新疆财政监理官梁素文,让他通过密码电报的形式将信息传出。九月到十月,观察使王学曾受到清廷委派,前往新疆查办此起纵火案。当联魁等人被询问时,又互相推诿。火灾后,联魁被免去新疆巡抚之职,“另候简用”。3个月后,王樹枏也被解职,不过对他的指控大多“无实据”,被“调京查验”。荣霈被调任山西河东道员。清军中没有进行干预的部分将领以及迪化县知县张甫宸被“交部议处”,标统蒋松林被免职。管带李学文因“严申号令,昼夜巡防,不遗余力”晋升为标统。
辛亥革命时,哥老会在迪化起事反清,然而因纵火案而与哥老会结怨的商人们宁愿支持清政府,也不愿意支持哥老会,这成为迪化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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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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