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是指根據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所定義的具有突出文化或自然遺產價值的地點。文化遺產包括遺跡(如建築作品、紀念性雕塑或銘文)、建築群與遺址(含考古遺址);自然遺產則涵蓋自然地貌(含物理與生物結構)、地質與地形構造(含瀕危動植物棲息地),以及具有科學、保育或自然美學價值的自然景觀。愛沙尼亞於1995年10月27日批准該公約,其遺產自此具備列入資格。
愛沙尼亞两项世界遗产均为文化遗产。斯特鲁维测地弧是跨国遗产,愛沙尼亞与其他九个国家共享。除世界遗产外,愛沙尼亞的预备名单上还有三处遗产。以下所展示的愛沙尼亞的各项世界遗产按照其登录年份及其在《世界遗产名录》中的编号顺序排列。
: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自然遗产
預備名單
除已入选的世界遗产外,接受《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还可以把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任何遗产在提名《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入选预备名单。截至2023年9月,爱沙尼亚的預備名單共有3項遺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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