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生一義

柳生一義(,),舊名庸府,日本尾張國名古屋(今愛知縣名古屋市)人,銀行家,日本名家出身。柳生在1899年擔任台灣銀行第一任副頭取(副總裁),因而來台,後於1901年擔任頭取,1916年卸任。

生平
早年經歷
柳生一義原籍東京市牛込區若松町,在元治元年(1864年)和曆12月12日出生於尾張國名古屋,是名古屋人柳生房義長男,亦為劍道家柳生宗嚴的子孫。幼年時品學兼優,有「神童」之稱。11歲時被託付給前田亨,進入近藤私塾就讀。之後柳生房義擔任,柳生一義隨其父搬到大阪,就讀於大阪英語學校,在英語學校中認識了後來的台灣銀行第一任頭取(總裁) 。1881年進入大學預備科,但途中因病休學一年。1891年進入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就讀,同年7月從政治科畢業,獲取法學士學位。畢業之後在大藏省工作2年,後通過高等文官考試,先後擔任陸軍省參事官、臨時台灣電信建設部事務官、臨時臺灣燈標建設部事務官、法制局參事官、製鐵所事務官、農商務省參事官、通信事務官、橫濱郵便電信局長等職。

台銀生涯
,2010年獲指定為國定古蹟]]
1899年4月,柳生受到添田的推薦,擔任台灣銀行創立委員,同年6月台銀成立,被推選為副頭取,因而來台。

當選頭取與幣制改革
1901年11月22日,柳生當選台灣銀行頭取,任內致力推動幣制改革。當時,日本國內的幣制從銀本位制改為金本位制,但台灣銀行券仍然使用銀劵。柳生屢次請求大藏省修改幣制,並於1903年向大藏省提交一項修改幣制的法案——「台灣銀行法改正案」。正當大藏省決定提交這項法案時,台灣總督府便開始著手實施金本位制並發行金券,而台灣銀行也在金券發行時,將金銀過渡時期的店家營運方針告訴給台灣各大商家。

地租改革
台灣傳統的土地制度是一田二主制,大地主會將土地租給小地主並收取大租,小地主則向佃農收取小租。台灣日治時期,總督府廢止大租權,改發放「大租補償金」給地主。台銀使用公債發放大租補補償金,並與總督府協商,以公債作為抵押,進行高價購買和低息貸款。

赴歐美視察
柳生為擴大金融控制,決定要讓台銀在中國和南洋開設支店(分行),並在1908年赴歐美視察。其加入大藏官的渡歐團,先後訪問美國、英國、歐洲、比利時等地,在回國途中順便到滿州和華南各地視察,翌年2月回國。赴歐美視察後,柳生即對南方地區產生興趣。

向海內外拓展分行
除上述之幣制改革和地租改革之外,柳生亦極力擴大台銀在台灣島內及海外的支店數量。台銀在當時不僅只在台灣發展業務,還同時扮演日本南進政策中的金融資助者腳色,是日本資本在華南和南洋從事商業貿易的金融機構。因此,柳生一義全力將台灣銀行的業務向海外擴張,也與中國建立融資關係。截至1910年代末,台銀的分行在台灣總共開了15間,日本5間,海外14間。1910年以前在海外設立的分行大多集中在華南一帶,1910年代所設立的海外分行則擴展到華中和南洋,1914年,台銀甚至在英國倫敦設立分行。

1911年,台灣適用日本貨幣法後,柳生提出「圓銀流布」政策。此政策主張,如果想進入南方金融市場,一定要讓日本銀行流入當地,台灣銀行再代辦兌換日銀支票,藉此統一華南貨幣。

1915年11月,柳生成立華僑銀行,並表示:「日華兩國人民習俗相同,能共同投資豐富的資金,創立以南洋全域為營業範圍,並連繫華南、日本兩地金融的大型華僑銀行」。但華僑銀行案在柳生任內沒有實行,而是由後任的台灣銀行頭取繼續辦理。

從台銀退休
1915年,柳生因參加父親的葬禮而返回東京,途中去了一趟大藏省,向其提出辭職請求。離台後,柳生曾被朝鮮銀行、東亞興業、日本興行銀行等企業招聘,也有人提議他應轉向政治方面發展。其最後加入日本郵船株式會社擔任取締役。1916年1月24日,柳生卸任台灣銀行頭取一職,1919年初擔任華僑銀行顧問。同年其患上重病,翌年1月20日過世。

事蹟

  • 1909年6月,柳生一義和台灣民政長官大島久滿次一同前往板橋林家遊說,希望林家投資糖業,林家便於同年6月15日設立「林本源製糖合股會社」。但會社剛成立沒多久即受到水災影響,資金匱乏。之後林家家人與柳生商量,其提議將會社改組為株式會社,林家隨即在1913年2月20日設立「」。
  • 1913年,柳生一義出資於東京牛込建立柳生新陰流道場「碧榕館」。

紀念
台北二二八紀念公園內原有一尊柳生一義的銅像。該銅像由木村匡等120餘人發起設立,板橋林家成員林熊徵與三房林鶴壽亦曾參與發起。銅像由建築師森山松之助所設計,須田速人、齋藤成美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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