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文物局提出,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沈阳市现已公布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2008年10月2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7处。
第四批
2013年6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0处以及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4处。
第五批
2020年9月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9处。
参考文献
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文物局提出,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沈阳市现已公布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2008年10月2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7处。
第四批
2013年6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0处以及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4处。
第五批
2020年9月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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