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字孟偉,號逸叟(又号逸所),福建同安縣金門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九年進士,曾任廣東南雄、直隸松江知府。
生平
明弘治元年(1488年)十月初三出生於金門後水頭,曾在泉州府擔任兵工房什科書掾,因遭胥吏刁難,一怒辭職回家苦讀,正德五年(1510年)中庚午科福建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中進士,是明代第二位金門籍進士,初任南京刑部主事廣西司,升為廣東司郎中,嘉靖初年,黃偉應詔陳九事,在大禮議期間曾上「定大禮」疏,斥責張璁希寵嗜進,妄誕不經,後出為廣東南雄知府,當地年有例金萬餘,黃偉全部退還,分文不取,巡撫欲丈田加稅,黃偉堅拒不從。不久,黃偉改任直隸松江知府,時張璁為禮部尚書兼大學士,黃偉未就任,托病還鄉講學,令家鄉文風為之一變,當地有「文章許鐘斗,品德黃逸叟」之說,黃氏在嘉靖、萬曆年間出現數位貢生、舉人,黃偉功不可沒,當時福建巡按李元陽曾勸勉諸生說:「諸生莫道誦法孔子,但能誦法黃逸叟先生須可矣。」嘉靖十六年(1537年)泉州大旱,發生饑荒,李元陽遂請黃偉、許福和俞大猷代行賑災,黃偉積勞成疾,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十七去世。
参考来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