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孝

张志孝(),字永锡,号龙洲,后改陕西按察司副使。

生平
张志孝生于明正德十一年十二月廿五日(1517年1月16日),为家中长子,主攻《易经》。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中丙午科山东乡试举人(第七十一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癸丑科进士(会试第一百八十七名、殿试第二甲第九名,主考官徐阶、敖铣,同考官张春),并任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武举会试对读官。次年(1554年),因参与修筑北京外城有功升为兵部员外郎。后又任武库司郎中,嘉靖四十一年四月(1562年5月)随兵部左侍郎葛缙督视辽东军情,期间“揄选将吏,多中机宜”。后来改任职方司郎中,“察视军情,多所赞画”。

嘉靖四十三年二月二十日(1564年3月2日),张志孝升为光禄寺少卿,次年十月二十二日(1565年11月14日)升太仆寺少卿,未满半年(即嘉靖四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1566年2月16日)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出任巡抚山西大同。

乾隆《济宁直隶州志》称张志孝在大同“整严师律,宣布恩威”。他曾于嘉靖四十五年中就大同保甲制度事上疏朝廷。嘉靖四十五年十一月八日(1566年12月18日),因俺答于闰十月甲辰(11月28日)进攻大同,明军战败,张志孝被罚俸禄一月。同年,因宗室、辅国将军朱俊柳与大同知县朱可进有矛盾,朱俊柳即聚集宗室子弟闯入县衙意欲痛打朱可进,朱可进翻墙逃到张志孝处,宗室们又去将张志孝围住,逼迫张志孝将朱可进送进监狱,甚至要群殴张志孝,最后是代王朱廷埼前来要求他们离开。之后,张志孝、朱廷埼、宣大巡按御史蒙诏等各自上奏陈情,朝廷派遣刑科右给事中严从简了解情况,最后将朱俊柳革除爵位。次年(隆庆元年)十月十一日(1567年11月11日),张志孝被监察御史顾廷对弹劾“庸劣不胜重任”,而被免巡抚职。隆庆二年四月九日(1568年5月5日),又因任巡抚时在宣府修建工事有功受赏赐银币。

隆庆四年三月八日(1570年4月12日),张志孝被弹劾并外调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后因病去职归乡,与旧友吟诗作对,登山望水。

家族
曾祖張貴、祖張昇;父張淮,被朝廷追授為中憲大夫、右僉都御史;嫡母李氏、生母赵氏,被朝廷封为恭人。

作品
張志孝曾为浙江处州府缙云县人郑铿及其妻陈氏的墓志铭书丹。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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