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節(),號振源,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節是隆慶四年(1570年)的舉人,授荊門學正,改任臨高知縣;他個性溫純,為政寬簡,判刑明斷,有盜賊殺人已判刑,他複審時發現兇器是屠刀,而犯人明顯不懂屠宰,故此懷疑並關押對方,數日真正殺人的屠夫抓獲,囚著的平民得以釋放。之後他奉朝廷量度土地,廉謹而平均,海瑞敘功稱他公廉勤慎、四道均備,升任儋州知州獲百姓泣留,立碑紀錄政績;於儋州時改變當地風俗,公餘又和士子談論詩文,官至台州府同知,死後入祀賢宦祠。
引用
參考文獻
*道光《晉江縣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績之四
*光緒《臨高縣志》·卷十一·宦績類
*民國《續修儋縣志》·卷十五·官師志
|-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