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上珍自殺事件

席上珍自殺事件發生於1922年9月的中國上海福州路,24歲的女性書記員席上珍縊死於她所任職的《商報》(Journal of Commerce)辦公室內,在上海的媒體等公共空間中引發一連串討論。席上珍與她的雇主湯節之有證券上的金錢糾紛,甚至有「湯節之想納席上珍為妾」的傳聞,使輿論將此事的矛頭指向湯節之。

湯節之是《商報》的創辦人,在上海證券業中享有名聲,且曾活躍於1919年的五四運動。他倡導包含女性就業的社會改革等立場,使其女性職員席上珍的自殺事件格外受到外界關注。除此之外,事發地點位於上海公共租界區,這塊由英美主導的飛地,並不在當時中國法律管轄範圍內。然而,湯節之卻被中國政府逮捕,並以「詐欺罪」定罪,此事亦引發輿論對中國法律機制的討論。

背景
五四新文化運動與婦女解放
席上珍自殺事件發生時的1922年,與1919年的五四運動相距不遠。在五四運動以前,「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的觀念長期束縛著中國婦女。一次大戰期間(1914-1918),隨著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發展,加速傳統小型生產的瓦解,迫使女性如男性般走出家門,雇傭於資本家。1915年,新文化運動重視婦女解放問題,陳獨秀、李大釗、魯迅等文人皆參與其中。在這樣的基礎下,強化1919年五四運動中的婦女抗爭。五四運動後,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等新風潮開始出現,北京等地部分高等學校也開始招收女性。

上海《商報》的成立
上海《商報》於1921年1月《商報》的突出與受過美國教育的創辦人湯節之息息相關,吸引許多傑出的作家擔任編輯人員,包含評論家陳布雷等。創辦人湯節之曾擔任過五四運動初期支持動員商人的領袖、上海商會董事會會員、廣肇公所的核心成員以及各路商界聯合會的主席。這些職務與人脈,確保他的報紙讀者能「把握全中國工商業的發展脈絡」。

「新女性」席上珍在《商報》
席上珍自殺事件中,主角席上珍是《商報》的女性職員之一,她畢業自上海城東女學,在當時屬於接受過新式教育的「新女性」。席上珍受親人介紹,進入《商報》擔任書記員,工作內容為拆開各處來函,交給總經理湯節之閱讀,再由她分送各部,月薪20元。 席上珍在1922年9月8日,於《商報》辦公處縊死,終年24歲,在這之前,即有兩次服藥自殺的紀錄。她的自殺多被認為與股票糾葛以及湯節之的言語羞辱有關。

上海證券交易所
1921年下半年,上海約有136家至150家股票交易所開張營業,數量之多,遠遠超過當時世界的其他地方。使席上珍遭受巨額的損失。在外力的壓迫下,使中國的主權受到嚴重限縮,具體行為包含劃出租界、賦予列強「領事裁判權」等治外法權。1920年代,調查席上珍案的「會審公廨」(Mixed Court),即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所誕生的司法機構。

過程
案發
在席上珍所服務的《商報》中,職員們習慣於下午5點左右一同用餐。1922年9月8日當晚,因席上珍沒有出席晚餐,公司內資深的職員王吉溥前去關心她的狀況。席上珍表示她的身體不適、沒有胃口,並拒絕提早回家的建議。於是,王吉溥指派下屬去通知她的家人。處理後事。

主要陣營與輿論
捲入事件的湯節之為撇清責任,9月11日起,在律師的核定下,於《申報》、《新聞報》等各大報的廣告欄登載〈湯節之緊要聲明〉,}}

由於〈湯節之緊要聲明〉是付費廣告,這類的聲明通常只代表有限的可信度。席上珍的母親與姊姊,主要指控湯節之在事發前一年(1921年)5月3日時,向席上珍借錢未還,還侮辱性地要席上珍嫁給他作妾。席上珍的死,催生上百篇文章並誕生了三本書,顯示其商業價值,例如《女書記之自殺:席上珍慘史》。陳望道、鄭正秋等各界中國知識分子們,熱烈地為此發表看法,塑造輿論。,湯節之被秘密逮捕,此事直到13日才被報導(如《申報》)刊出。湯節之居住的地方和《商報》大樓一樣,皆位於上海公共租界區,受會審公廨和租界區警察管轄。就治外法權而言,中國法院在租界區行使逮捕令是對租界區的非法侵犯。中國警察對此辯解,湯節之的保鑣是將車子停在標示租界區和中國領土的邊界。11日凌晨2點,湯節之下車後,旋即與保鑣一同被中國警察制伏,受到拘留。最後,湯節之被以「詐欺罪」定罪,判處三年監禁。
近代中國性別史相關的學術研究
民主共和政府後的性別關係之轉變
俄勒岡大學歷史系教授顧德曼(Bryna Goodman)在《席小姐自殺事件:共和中國的民主與崩壞》(The Suicide of Miss Xi Democracy and Disenchantment in the Chinese Republic)一書的第二章中,概要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來,性別關係所產生的轉變,透過「新女性」席上珍的自殺,加強對其中幽微的理解。

席上珍的案子乍看是投資失利而起,卻在社會輿論的渲染下變成知識女性群體的道德或國家教育問題。李光群在中國西北大學的碩士論文借用王汎森「轉喻」的概念,說明席上珍事件反映了知識份子意圖將個人問題歸因於大環境,將苦難轉換成明確可解的理由的情況。

黃青華為反駁查孟詞的觀點,於《時事新報》的「青光」欄發表〈中華新報說的什麼話?〉一文。黃青華在文中推測,席上珍的自殺,「一半在五千元,一半在湯節之要娶伊作妾的一種侮辱。」,認為她的死是無辜的。海青在他二十世紀中國的自殺研究中指出,這兩者的爭論在於將「虛榮」作為女性特質來分析,「使兩性關係中的女性從受害者的位置,變成了處心積慮地合謀者。」
註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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