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謨

王繼謨(),字景文、一字顯我,號淳穆,陝西延安府府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繼謨在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由縣廩生成選貢,三十七年(1609年)中己酉科陕西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次年(1610年)聯捷庚戌科進士,獲授南陽知縣,調任兵部武庫主事;天啓元年(1621年)到宣大、山西等地支援軍務,後陞官職方司郎中,外任山西薊州兵備道右參政,五年(1625年)被倪文煥彈劾為王之寀黨羽而削籍。

崇禎元年(1628年),王繼謨得原官重新起用,不久轉為貴州右參政,四年(1631年)自貴州參議再回任山西右參政,很快改官易州道左參議、河南右參政,九年(1636年)時任職永寧監軍道,和副總兵祖大樂驅逐包圍滁州的流寇。

崇禎十二年(1639年),王繼謨出任密雲巡撫,被方士亮、寧成勳彈劾,總兵唐通指出他是從軍二十年最正直清廉的官員,及後方士亮又擔心他被撤職後會無人代替,故而請留用,崇禎帝以勞加其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頭銜,到十六年改任順天巡撫,同年回任密雲巡撫,十二月代孫晉擔任宣大總督,因李自成入侵而與周遇吉防守沿河一帶。十七年(1644年)大順軍隊攻陷陽和衛,他和大同巡撫衛景瑗徵召大同總兵姜瓖守衛河上,姜瓖卻聽從兄長、前昌平總兵姜瑄投降大順,他說:「事已至此,從死無法報國,不如棄守,保衛京師更重要。」由寧武關前往北京,與敵軍戰敗後充任事官,不久與張致雍入山,隱居直到去世。

家族
曾祖張學,祖張進鳳,父張好善,母李氏,繼母張氏,嚴侍下。弟繼烈、繼思。娶張氏。

引用
參考文獻
*乾隆《府谷縣志》·卷四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傳第六十四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九、卷三十八
*《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卷十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五、卷七、卷四十九、卷五十、卷五十三
*《崇禎實錄》·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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