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師廉(),中國共產黨黨員,台南州東石郡朴子街人,因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案被判處死刑,1950年11月29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 。
生平
黃師廉,1924年生,台南州東石郡朴子街人,京都兩洋中學畢業,返台後在故鄉朴子國民學校擔任教師。
1946年中共指派蔡孝乾潛回臺灣,發展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由老台共廖瑞發、李中志、郭琇琮、吳思漢組成台北市工作委員會。1947年中共華東局派遣的徐懋德化名李絜(外省李)來台協助蔡孝乾組織學運,1947年5月陳水木由台北市工作委員會書記廖瑞發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8月陳水木與陳炳基、楊廷椅、劉沼光、劉登峰(化名丁某)組成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簡稱學工委),1948年2月轉由徐懋德領導學工委。
李水井日本充麻島高等師範學校教師,曾經參與抗日活動,戰後返台擔任台南州教師會講師,並到多所學校任教。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被吸收加入共產黨,於1947年成立台北市中等學校教員支部,隸屬於學工委,受徐懋德(化名李絜)領導,李水井在朴子國民學校任教期間,與黃師廉為同事。1950年1月陳水木將因為畢業、退學、逃亡而散返中南部的學生黨員加以組織,分別在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成立支部,與原學工委任務不同轉變為地方工作性質。根據陳水木在保密局供述的:「我的組織關係名單」中,嘉義支部就是由葉城松負責,1949年5月,黃師廉受李水井介紹加入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隸屬嘉義支部,由葉城松領導,並吸收同校教師陳清度、張碧江入黨。
從學工委案的筆錄,各支部負責人與委員的陳述與組織圖詳實,根據台大法學院經濟系學生陳英泰回憶指出當時保密局以輕判作為誘餌獲取線索。
平反
2018年10月5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三字第1075300110B號函文,正式撤銷受難者林慶雲君等1270人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其中(39)安潔字第 2302 號,有關黃師廉共同以非法方法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有罪判決暨其刑及沒收之宣告正式撤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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