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久保清(,、1935年1月17日 - 1976年1月22日),是日本的連續殺人犯,被称为“群马县的斯大林”。1971年(昭和46年)3月至5月中旬2個月不到的時間內,利用家用車在路上接續誘拐八名女性且殺害,後遭到逮捕。1973年時受到死刑判決,1976年1月22日被執行死刑。
事件概況
生長過程
1935年(昭和10年)1月17日,大久保清在群馬縣碓冰郡八幡村出生,是家中3男5女中最小的,大哥出生沒多久就去世了,二哥的個性不被父母喜愛,因此大久保清從小就被兩親溺愛著,被他們以「ボクちゃん」稱呼。
父親是日本國鐵的司機,在太平洋戰爭之後因為人員管理(1949年)與他的二兒子(當時在國鐵擔任勤務)一併遭到解雇。母親是一個有俄羅斯血統的私生女,她在10歲的時候被當時在當小學的用務員(待確認)給收養,根據二哥的證言,父親是一個即使在孩子面前也可以發生性行為的人,二兒子的第一任、第二任老婆都遭到爸爸性侵害過。
太平洋戰爭後,因為擁有俄羅斯的血統,大久保清遭到了同儕的歧視。,從小就不愛念書,中學與小學時代老師都沒有給過很高的評價。
1946年(昭和21年)當時小學六年級的大久保清,就將比他年紀小的女孩拉到麥田中,以石頭強制塞入她的性器官。沒有多久被害者的親人找上門來抗議,大久保清的媽媽為大久保清說謊,說當時大久保清不在現場,直到受害人對大久保清指認後,母親還以「只是在玩醫生遊戲而已,不要太認真」的話擁護自己的兒子。
中學時代,父親開始在黑市工作,1950年大久保清中學畢業之後偶爾會幫忙家中的農業事務,1952年進入了群馬縣立高崎商業高等學校就讀,但是沒有多久就休學了,休學後,他在東京都板橋區的一間電器用品店工作和生活,但是因為偷窺女澡堂而被解雇。之後大久保清接受了嫁入電器行的姊夫幫助,在神田的電機學校就讀,但是在就讀的時候因為在紅燈區與一個娼婦發生糾紛而返鄉。1953年4月,親屬贊助他開了一間收音機的電器用品行「清光電器商會」。但是因為缺乏電器技術知識以及服務不周造成顧客流失,而且他也沒有修理部品的貨源,他在同年7月到隔年一月之前在高崎市的同業店家中高達8次進行竊盜後遭到逮捕,最後由大久保清的父親出面賠償並且和解得到了不起訴處分。電器行也因此倒閉。
第一次犯下的強姦案
1955年(昭和30年)7月12日,假裝是大學生的大久保清在前橋市內強姦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由於他是初犯,當時沒有對大久保清給予嚴重的懲處,只判他懲役1年6隔月,緩刑三年,同年12月26日,他又再次犯下了強姦事件,由於被害人頑強底抗而強姦未遂。這事件他又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合併第一次犯下的罪總共3年六個月並且被關入松本少年刑務所。
在刑務所中大久保清因為表現良好而被當成是模範囚,1959年(昭和34年)12月15日剩下六個月刑期的他被假釋。然而在這半年之後,隔年1960年(昭和35年)4月16日大久保清又假扮成全日本學生自治會總聯合的會員,在前橋市中襲擊並入侵了一名女大學生的住處,因為被害者發出巨大的聲音,遭到被害者的雙親目睹而未遂,後來雙方和談後不起訴。
婚後
1962年(昭和37年)5月,與去年認識並交往一年的女性結婚。在結婚之前大久保清一直使用假名與假職業與她交往,後來被發現之後大久保清依舊隱瞞著他的犯罪史。,第二年長男出生,他以谷川伊凡的筆名自費出版了一篇詩集『頌歌』。1964年(昭和39年)9月,他從妻子的親屬哪得到了支助在自己家中開啟了牛奶販賣店,一開始工作還頗認真的,但1965年(昭和40年)6月3日對了來他們店家偷兩罐牛奶的少年的哥哥進行威脅,要求他交出兩萬日圓,被依恐嚇未遂罪逮捕,遭到了懲役一年,緩刑四年的刑罰,之前的犯案史也被妻子給知道,牛乳屋從此陷入了不振,這一年大久保清的長女誕生。
大久保清結婚開始,就開始用自家用車外出誘拐少女,敲詐案之後又發生了另一件強姦事件。1966年(昭和41年)12月23日時以轎車乘載一名16歲的女高中生,在高崎市內停車後於車內施行強姦,次年又如法炮製誘拐了了20歲的女子短大生,在同一個場所強姦了她,因為這一事件大久保清又被逮捕,受到了3年又六個月的懲役,合併之前的恐嚇事件刑期一共4年6個月。
在牢中大久保清成為了模範囚,被所長四度表彰,這時期妻子也提出了離婚訴求,因大久保清希望等到刑期結束在處理而暫停,另外在獄中大久保清也開始計畫出獄後重新以室內裝飾品販售起業來更生,1971年(昭和46年)3月2日大久保清假釋。
連續殺人
事件發生
假釋之後,大久保清住在雙親的住宅中,另一方面,在大久保清關押時,妻子則回到了娘家居住,大久保清以希望妻子回到自己的房子與之同居的理由,希望挽回婚姻。但是在去拜訪妻子老家時,從婆婆那裏得到大久保清的二哥曾經到女方家提出「不要同居比較好」的提議,大久保清也從哥哥和雙親那邊證實了這件事情,這對認為家人會無條件幫助自己的大久保清大受打擊,之後大久保清因為殺人案被捕後,說道的殺人動機有一條就是「因為發生了這件事情,對將來沒有希望,希望把家人都一起拖連到連續殺人案之中。」。
之後,大久保清以要販售室內裝飾品,需要一台車子運送為理由,從雙親那得到資金購入了當時最新型的跑車。
3月31日在群馬縣多野郡犯下了最初的殺人事件,直到被逮捕的一個半月之中,他駕駛著自己的白色跑車平均一日約跑了170公里的路程,企圖搭訕將近150名女性搭上他的車(最後實際被確認的為127人)。其中被搭訕受騙上車的女性約有30人,這裡面有10多人與他發生了肉體關係,搭訕行動中被他無情殺害的女性有8位,屍體則遺棄在附近的工地中。
這八件殺人事件的訴狀中,七件以「殺人・死体遺棄」罪名起述,G事件則被附加強姦罪起訴,因此找上了東京醫科齒科大學的教授中田修做精神鑑定。鑑定結果「精神完全正常,但是性格異常,具有表演性,自我意識高,對他人的痛苦無共情性並且伴隨著性慾亢進的特色」。
之後大久保清在第2、3回訴訟中,與其親屬發生爭吵,並且說自己「怎样都会被判死刑」將他的辯護律師解任,1973年1月8日還誣告法官,檢察官職權亂用,聲稱自己是權力下的受害者、《中日新聞》(中日新聞社)在1973年2月22日報導大久保清之所以會有這些行動是「他的延命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反權力的鬥爭者」。
1973年(昭和48年)2月22日判決確定,前橋地裁刑事部(裁判長为水野正男)宣判大久保清判處死刑。、根據以下幾點判決理由來判決大久保清死刑。
- 現行的刑罰制度除了死刑以外,沒有其他適合的刑罰可以用在此案上。結果,大久保在上訴期限1973年3月9日凌晨0時結束因為沒有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控而判除死刑定奪。
死刑確定後,1973年4月3日付移交給東京拘留所。同年10月,大久保在獄中寫下《訣別之章 死刑囚・大久保清獄中手記》(KKロングセラーズ。編集:大島英三郎),在裡面他還有幾處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出版後KKロングセラーズ還遭到大久保清申訴到東京地方法院理由是「書名本來是『訣別之詩』,出版社擅自改成了『訣別之章』。這是侵害著作權」。從死刑確定開始2年又10個月後就執行死刑,相較於其他死刑犯還要快速許多。
受到調查時,大久保清特別討厭三這個數字。因為大久保清在被移送到松井田署時,他被關押的房間就是三號。
另外雖然大久保清有提到,對於警察,雙親以及兄長不滿,但是真正的犯案動機卻是謎團,他從來沒有透露自己為何要這樣子犯案,答案隨著他的快速處決而變成了永遠的謎團。
而大久保清的親屬亦受到群馬縣群眾獵巫式的攻擊,連祖墳都被破壞,祖先的骨灰都散落一地。
據說大久保清在死前,曾對獄友以及來訪問他的人說:「不想活太久,很想死。」行刑前當時警察問大久保清說是否要請和尚念經,大久保平靜地說到:「不用。」,警察又勸說:「和尚都已經來了,就唸一下吧」。大久保清才說:「那就唸一下吧」。死後,媒體爭先恐後的報導,下了聳動的標題說:「大久保清死前大喊南無阿彌陀佛」「大久保清死前腳軟,腰都挺不起來了,還失禁了一地板」「被警察強押上刑台的」。但是受到了當時在旁邊唸經的和尚渡邊普相反駁,他回憶道,沒有拖進去又失禁這回事,但是受刑人眼神渙散,已經不能稱作是人類了。。
參考資料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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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改題目為『連続殺人鬼大久保清の犯罪』,刊登在新潮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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