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

江玉歡,(,)有「律師女將」之稱,香港政治人物及事務律師,禮德齊伯禮律師行的前合夥人,建制派新民黨成員,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

背景
江玉歡為孤兒出身,早年生於旺角荔枝角道雷生春留產所,自出生起被養母領養。她就讀中三時遭遇養母離世,並從姨母口中得知自己的身世 ─ 生母把江玉歡賣給江的養父母。養父於紅磡蕪湖街149號經營「鴻珍燒臘店」,養母為家庭主婦。畢業後先入讀洗衣街志潔學校小一年級,繼而於1980年升讀西營盤育才中學(中一至中七)。當江玉歡讀小五、小六期間,養父母仳離兼分居,她於是與姊姊及養母遷居通菜街德發大廈。江玉歡則自小六起獲養母朋友介紹到佐敦官涌街市一間茶餐廳當暑期員工,負責售賣麵包和當樓面幫補家計,亦為鄰居的兒女補習,在校時入住明原堂,同期於一間小型學校任兼職教師主任,以賺取生活費。她在1992年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後,畢業未幾便在中原地產法律部任職法律主任

1996年至2003年,江玉歡入職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她隨後放棄合夥人身份。2000年代初起到處講學,於香港大學法律系任兼職講師。她升讀中七時與他分開。江氏最後離婚收場。

參與政治
2014年,她發起在高等法院外靜默集會,呼籲參與雨傘革命的人士遵守法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離開佔領區,並指行動是踐踏香港法治,集會有50多名法律界人士參與。同年,她加入新民黨,最後以1,814票不敵獲2,384的公民黨時任議員梁兆新。2016年,她退出新民黨,並加入曾鈺成牽頭的智庫「香港願景計劃」任顧問。2019年,她當選為香港律師會理事。2020年,林鄭月娥委任她擔任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她關注土地房屋政策,指出會倡議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如加快公屋興建、加快舊區重建等。在政綱中,江玉歡提及會督促港府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以及引進「祖國先進基建科技」以提升工程進度及質素

立法會議員工作
無跟隨建制派聯署
歐洲時間2022年1月20日,歐洲議會大比數通過《關於香港侵犯基本自由》決議,強烈譴責香港人權狀況惡化,要求港府釋放所政治犯,並撤銷和平示威者的檢控。88個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聯署強烈譴責歐洲議會,但唯欠本身屬於建制派的江玉歡。江指歐洲議會決議內容稍為長篇,提及不少之前的聲明和文件,需要時間仔細閱讀歐洲議會的決議,自己已在閱讀後草擬了一份英文回應,不過江仍被質疑不理解建制派實際操作,離群不跟大隊展示立場。

推行助學計劃
江玉歡在就任立法會議員後,推行名為「阿歡火箭工程」的助學計劃。她承諾於4年任期內,每月以捐出兩成薪金的方式,向4名優秀的基層學生發放一筆過助學金。她指出,計劃可在四年內協助逾百基層學童。

為零針人士發聲
在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期間,香港政府一度要求身在境外的香港人須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才可入境,令未完成接種疫苗的港人無法返港,江玉歡一直向政府爭取讓「零針」港人入境。最終政府在2022年9月尾起,容許未完成接種疫苗的境外港人可以登機回港。

2022年9月至10月,七名醫生涉嫌濫發新冠疫苗醫學豁免證明書(免針紙)而被警方拘捕,醫務衞生局其後宣布由該七名醫生發出、仍然有效的逾2萬張免針紙將會失效。江玉歡批評局方做法兒嬉及專橫,破壞法治,間接強迫市民打針。她又斥疫苗通行證令一長一幼受苦,兒童權利受損。

政府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特定情況下可廢除「免針紙」,2022年10月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江玉歡促政府多解說修例廢免針紙目的 質疑疫苗通延長期限。

與工聯會決裂
就江玉歡的免針紙言論,工聯會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吳秋北暗批江仍在「愛國者治港」的制度下做「猴戲」。江玉歡反駁,指自己作為律師和立法會議員,面對誹謗式的不實指控當然亦會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並表明不再與工聯會合作,早前與工聯會議員設立的聯合辦事處亦將分家。

籲用錢解決播錯國歌事件
對於2023年2月世界冰球錦標賽在波斯尼亞播錯國歌引起的一連串爭議,江玉歡形容情況好像「一家人互相指摘」,使冰球員士氣低落。她建議政府直接付費在Google登廣告,將國歌置頂去解決爭議。她在Facebook稱:「當我們能用幾百萬年薪開個公務員位,用幾千萬年薪組織一隊特首政策組,用幾百億起(興建)祇(只)能用五年的簡屋,用幾千億防疫,為什麼不能用有限的錢讓國歌至(置)頂,保護國家尊嚴,讓球隊、體育健兒為港安心作賽?」

不角逐競選連任
2025年10月22日,江玉歡表示不再參選香港第八屆立法會,將在法律領域做貢獻,以回饋社會。

強制戴巴士安全帶風波
香港巴士乘客強制配戴安全帶法例原定在2026年1月25日起生效,不過,江玉歡不久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的第8D條,乘客乘坐第8AB條適用的巴士座位,才會有配戴安全帶的責任,及受制於不遵從的罰則。而第8AB條寫明,祇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附屬法例小組的文件亦有類似的解釋。她指出,如果根據條文,在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即使有安裝安全帶,乘客為確保安全,可自願配戴,但不配戴不會負上刑責;並希望政府解釋。再者,截至2026年1月,九巴、龍運、城巴、新大嶼山巴士均沒有於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巴士,即代表法例無法規管不配戴現有巴士安全帶的乘客,與立法原意巴士有安全帶便要配戴有出入。

2025年9月,立法會審議相關法例,江玉歡是當時出席審議的唯一一位擁有法律專業資格的立法會議員。惟她在審議期間並未就條例內容提出質詢,且有份贊成通過該項法例。法例生效後,江玉歡在電台節目中承認,自己當時低估了條例對市民的不便及罰則的嚴重性,並坦言:「我承認責任,係有錯嘅。」

2026年1月30日,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有關強制安裝和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為清晰起見,決定先刪除有關條文,即是說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乘客在專營或非專營巴士上要佩載安全帶,當局會在完善法律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然後才再推出。

主要节目
*《又係時候同一天講再見》(商業電台)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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