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奮飛

陸奮飛(),字翀霄,號紫霞,鎮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天府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户部观政,初授推官,改授嘉兴府学教授,遷南京国子监助教,为靖江县一监生申辩,冤案得解。升工部营缮司主事,十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丁母忧归乡。十二年起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不久告假回乡。會周延儒再次出任首相,陸奮飛上疏省刑、停工、缓徭、起废、养士五大政,又举荐刘宗周、陈子壮、周鑣、詹尔选、金鉉等東林黨諸人。再起任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外任江西饶州府知府,改变当地濫讼、溺女的風俗。江西土寇作乱,杀死浮梁知县,大肆杀掠,城中驚懼。陆奋飞打开关门,放出老弱妇女数十万,独留丁壮守城,擒获内应贼人数十人,贼寇遂遁去。晋升分守九江右参议,以积年得病告归,不久明朝灭亡,成为遗老,六十七岁时端坐而逝。

著作
著有《云液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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