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位坤

錢位坤(),字與立,號大鶴,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工部觀政,六年(1633年)授南京兵部武選司主事,八年(1635年)升南京兵部職方司郎中,升大理寺右寺正,十七年(1644年)三月,明亡後降李自成,經大順弘文館檢討周鍾向牛金星討官,授國子監丞,往赴上任時對人說“我明日此時便非凡人”,京師有人寫《不凡人傳》諷刺他,同年五月蘇州諸生聲討從賊的當地鄉官,錢位坤與少詹事項煜、通政使司右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家皆被蘇州士民焚燒劫掠。弘光帝在南京即位,十二月發布順案,分六等處分降順的明朝官員,錢位坤列第四等戍擬贖。

家族
曾祖錢有威,嘉靖庚戌進士。祖父錢汝桂,貢生。父錢標吴,庠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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