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必正

凌必正(),字貞卿,一字聖功,號求蒙,晚號約菴,直隸蘇州府吳縣籍,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第八十一名舉人,四年(163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二甲第三十三名進士。工部觀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七年(1634年)升員外郎,八年(1635年)出為建昌府知府,十年(1637年)考察,謫真定府同知,十一年(1638年)升桂林府知府,十三年(1640年)升廣西按察司副使。十七年(1644年)明亡歸里,不再出仕,與華乾龍、陳瑚講學論古,終其身。為復社成員。

清朝順治年間獲太倉州知州白登明舉薦為鄉飲賓。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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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必正善屬文,工楷書,精繪山水畫,敷色雅麗。所作花鳥畫亦比時人為優。傳世畫作有《碧桃春鳥圖》、《梅根野雉圖》、《孔雀牡丹圖》。

家族
伯祖父凌汝志;祖父凌汝成,兵部尚書;父凌玄超,錦衣衛指揮使。妻顧氏,顧大章第三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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