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松(),男,白族,云南云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人物经历
李石松早年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族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回到云南,成为省民委干部,历职政研室副主任科员、政研室主任科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二处副处长、处长、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期间曾为陈勋儒的秘书。2013年出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6年下放地方,出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18年升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2021年12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2023年12月,李石松不再兼任中共曲靖市委书记。翌年1月,兼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24年6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2月17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5年1月3日,李石松被指控对统计造假失察、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並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云南省红河州委常委、副州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025亿余元。2025年11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石松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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