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少初(,),香港律師、公證人,也是首位出身鄉議局、獲委任為非官守立法局議員的新界鄉紳。
背景
楊少初生於新界,持有和生圍牛潭尾村土地業權。他就讀鐘聲學校(1940年代末畢業),1945年香港重光後才開始學習英語),不喜歡讀書,後來於1959年為了提升英語能力而轉為負笈英國倫敦大學完成法律系榮譽學士學位,成立「楊少初律師行」。他於1965年代表香港革新會參加1965年香港市政局選舉,但未能當選。同期以十八鄉村原居民代表身份(1964年起出任)活躍於鄉議局事務且擔任執行理事及特別議員(為期兩年。及後,楊少初於1974年8月成為首位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新界區人士。1977年通過爭取加入立法局為鄉紳謀福祉,期間是立法局財務委員會兼會下工務小組委員會委員、無暇兼顧議會職務為由向政府提出卸任意願,1981年領受榮譽。此外,他當年正擔任新新金行的董事,訂明租約期於1975年屆滿後將收回土地業權自行發展、兩屆保良局總理(1968年至1970年))、法律執業者紀律審裁組成員(1973年起)、九龍樂善堂總理、香港日本文化協會主席)、新界清潔香港諮商委員會主席(1981年至1982年)、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1977年至1985年)、香港大學校董會委員(1982年至1984年。還有,他於1969-1970年擔任英皇書院同學會主席(後為名譽會長)。1971年獲推選為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會長。其後成為新界扶輪社創社社友、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永遠名譽會長、官立學校非學位教師職工會義務法律顧問、仁愛堂委員(1981年起)、香港弱智人士服務協進會會長、英皇書院同學會小學與英皇書院同學會羅宗淦紀念小學校董和保良局壬子會會員。商業方面,則開設「鑽石證券」投資公司進行投資,妻子為一名日本人。2人婚後育有1子2女。
參見條目
*1946-1985年香港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列表
注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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