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南城乡乡长选举

1998年南城乡乡长选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眉山地区青神县南城乡(今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在1998年12月5日举行的一次正副乡长直选。是次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的第一位直选乡长,开创了中国大陆政府行政首长由全体选民直接投举产生的第一步。

背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选举法》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包含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等一系列改革措施。1979年下半年到1980年上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县级直接选举试点,并在1980年前后举行了第一次县级人大直接选举。1982年、1986年和1995年,“两法”经历了三次修改,逐渐完善了选举制度。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3月,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在曾举行过“公推公选”乡村干部的巴中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并要求将类似的做法推广运用到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上。从1998年年中开始,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安排下,青神县和南城乡两级党委、政府开始筹办当地正副乡长直接选举的准备工作,并于5月上旬在乡内进行关于乡长直选的问卷调查。按照规定,三名当选的副乡长中应有一名妇女干部和一名三十岁以下的干部,符合这些条件的候选人在提名方面有优先的权利;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可以是个人报名、选民推荐和党组织推荐。按照预选办法的规定,要以全乡投票的方式从经初步审核的候选人中产生正式乡长候选人两名,副乡长正式候选人四名,然后在12月5日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乡长和副乡长。由于步云乡直选违宪的争议,2001年的乡政府换届选举采用“公推公选”模式,即通过选举产生候选人再交由乡人大提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时任乡党委书记李学权以462票获得连任,另以直选形式产生副书记三人、党委委员七人、纪委书记一人、纪委委员三人。

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认为,南城乡直选中对候选人采取预选的做法优于其他地方乡镇长选举改革的“精英集团投票”筛选候选人,避免了小集团对候选人的挑选;但他认为预选所采用的流动票箱制度仍会导致候选人的产生遭到干扰。

独立学者、民间智库“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认为,南城乡正副乡长候选人的资历标准和审查方式更加适合于党的干部制度改革,而与群众的直选政府领导人所适合的程序有所矛盾;另外,由于是次选举的保密性与封闭性,选举制度被认为仍未解决村委会选举所具有的提名、竞选、他人代投等问题。他认为,这一选举有制度创新的成就,但仍有一些存在的问题。

针对是次乡长选举衍生的党委选举改革问题,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教授杨继荣认为,南城乡党委换届直选提高了党员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并通过两场直选较好地整合了乡党委与乡政府两套班子,制度也相对完善,但选举弱化了党委的集体领导原则,且公开推选的人选局限于与南城乡党委有组织关系的党员,也未吸收社会群众参与提名和投票,是这次选举的不足。时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川认为,包括南城乡党委换届等一系列党内民主试点积累了“公推直选”乡镇干部的经验,并肯定是次选举“增强了省委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信心”。

注释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
*1998年步云乡乡长选举
*1999年大鹏镇镇长选举

参考资料
书籍资料

报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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