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台湾会馆,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大江胡同(旧称大蒋家胡同)114号,是北京的台湾同乡会馆。
清末
台湾会馆的前身是位于今宣武门外后铁厂胡同20号的全台会馆,光绪十九年(1893年)由台湾籍进士施士-{洁}-主持建立。
全台会馆建立之后,从光绪二十年(1894年)开始,所有规章、房租、钱税等都归福建会馆管理,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变为台湾会馆后继续如此。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
《闽中会馆志》记载:“又台湾会馆划还台湾乡人自行管理:光绪二十年甲午起,委托福建会馆代管,民国二十六年后由台湾乡人收回自管。”可见福建会馆代管的时间是从光绪二十年(1894年)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会馆成为台湾旅平同乡会的会所,1948年,旅平、旅津台胞在台湾会馆举办“‘二·二八’殉难烈士追悼会”。
中华人民共和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9月12日,北京市市长聂荣臻签发颁布《北京市会馆财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种会馆财产应当由各该地旅京同乡组织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保管经理。1951年4月8日,台湾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筹备会“投票选举产生筹备会委员7人:林铿生、柯政和、郑启栋、陈信德、于竹城、杨克培、郭良”;铺房(会馆)出租的每月收入“除房地产税外,酌量缓急,救助同乡”(见北京市档案馆藏《台湾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筹备会关于具报成立经过及财产数目致民政局呈》)。1951年10月31日,北京市民政局在《调查台湾会馆报告》中称:“台湾在京会馆仅有一处,坐落在前外大蒋家胡同一百二十七号,共有房二十三间。现租与察省财经委会驻京销运处住用,每月租小米七百斤。”
房產風波
“北京台湾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对自身资产进行了详细清查。但当时新政权的各部门陆续组建,大批人员迁入北京,公房紧缺。在此背景下,从1951年底开始,北京市个别会馆的财产开始由政府接管,房屋改为公房。到1954年,北京市接管会馆进入高潮,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征用会馆房屋。台湾会馆管委会也和北京市其他会馆的管理方一样,将台湾会馆管理权上交给了北京市民政局。台湾会馆由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下属的事业单位“北京市臺僑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使用。2017年7月14日,台湾艺术家陈启村创作的郑成功铜像在北京台湾会馆举行揭幕仪式,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汪毅夫和陈启村共同为铜像揭幕。
2012年,“台湾会馆”被列为北京市东城区普查登记文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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