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博士

明法博士(日語:),為古代日本律令體制下,從屬於大學寮的一個官職,屬於令外官。規定人數為2人,最初品秩為正七位下。隨後逐漸被名門望族所佔據。

明法博士最初於大寶元年(公元701年)設立,乃是朝廷為了向諸令制國宣講大寶律令而臨時設置的官職。根據神龜五年7月21日(公元728年8月30日)朝廷實施的格,明法博士與文章博士被同時設置。明法博士最初的名稱為律學博士(日語:),對應唐代國子監下的律學博士。而在天平二年3月27日(公元730年4月18日)朝廷設置明法生後不久,律學博士即改稱明法博士。明法博士之下設置明法得業生(日語:)二名與明法生(日語:)十名(之後改為二十名)。之後成為在陣定(古代日本攝關期一種重要的朝議形式)中負責記錄會議中出現的法律議題並撰寫成明法勘文的重要職務。而之後明法博士更常兼任檢非違使判官、刑部省大判事,勘解由使等重要官職,其權勢更是登峰造極。

平安時代中期,明法博士逐漸有被讚岐氏與惟宗氏壟斷的傾向,但到了中世以後取而代之開始世襲此職的是名門望族的坂上氏和中原氏。。近世後該官職逐漸被上述兩家的旁系,町口、勢多,平田等家族佔據,而其學識日漸低下,難堪原先的職責。最後一任明法博士是在明治時代後期參與編纂《古事類苑》的勢多章甫。

脚注
參考文獻
相關項目

  • 大学寮
  • 勢多章甫
  • 律令制
  • 律令法
  • 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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