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祖權

黃祖權(1924-2014),上海人,男,中華民國建築師。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於1950年6月27日遭判刑入獄,1965年6月出獄。曾任教於中原理工學院(今中原大學)建築學系,並常年擔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常務理事。1991年,聯合組成「中華民國全球建築學人交流協會」,致力於促進與中國或全球華人建築學人之學術交流, 於2000年獲選為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士。

早年生平
家庭與教育
黃祖權的家族由祖父母於蘇州經商致富後便遷居、定居於上海。其父親於就學時期遭逢父母相繼去世,家道中落。於南洋公學(今上海交通大學)畢業後任職於京滬、滬杭甬鐵路管理局,於一二八事變松滬戰爭之際失業。時值全球經濟大恐慌,雪上加霜,黃家經濟狀況日益艱難。1948年,黃祖權在艱困中勉強於中央大學畢業。

黃祖權有五個兄弟、一個姊姊,全家熱愛文藝。姊姊黃晨曾就讀魯迅藝術學院,為電影明星;姊夫為《一江春水向東流》導演鄭君里;兩個哥哥分別為畫家及導演。家庭背景使然,使黃祖權一直對文學、戲劇興趣濃厚。

思想萌發
黃祖權出生於當代象徵進步的上海知識分子家庭,自幼接受思想薰陶,極早便接觸到魯迅的作品。同時,在上海租界親身體驗、目睹了中國人受帝國主義者壓迫。上海作為人民遭逢災禍時的「避難地」,國共兩黨鬥爭於上海方興未艾。隔壁鄰居坐上黑色廂車後便不見蹤影、變電站牆壁寫著「共產黨萬歲」標語,從小生長於這樣的環境背景,使黃祖權潛存的民族主義思想已然引發。

綠島獄中生活與再叛亂案
移監綠島
1951年3月的某天晚上,黃祖權準備移監綠島新生訓導處,經過長途的跋涉,他與其他政治犯一起來到了綠島。黃祖權在綠島被編列在第四隊,隊上的指導員知道黃祖權曾是建築科助教,因此常常指派他設計建造新生訓導處的屋舍,像是司令台、游泳池等等,也因為黃祖權曾是工學院的助教,是知識分子,被選為小組討論時的小組長,負責記錄、總結大家的發言。

早期獄中生活
剛來到綠島時黃祖權以及他在工學院時期的上級吳聲達聽信情治人員的話,認為只要好好配合獄方就能夠提早出獄,因此兩人相當積極的配合獄方,吳聲達得到了「克難英雄」的稱號,但是這些作為卻讓獄中其他政治犯感到不恥,更遭到獄中積極派的詬病。

1954年4月8日初審,周咸慶審判長以黃祖權一行人違反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顛覆政府」為由,起訴黃祖權一行人,扣押財產。10月20日,黃祖權一行人遭到周咸慶審判長、殷敬文審判官、王名馴審判官共同會審此案,此案中「主謀」陳華以意圖顛覆政府為由判決死刑,其餘輕判,黃祖權也被判定無罪。

然而,此時台灣軍法審判為核覆制度,此案隨後由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司令上簽呈給長官核定。判決被送入府院後,有了重大轉變。國防部參謀總長彭孟緝、國防部長俞大維、參軍總長孫立人、總統府秘書長張群等人,依照簡單的案情摘要,就擅自認定需針對多名政治犯須嚴加複審。最終總統蔣中正親自指示罪責過輕需複審。

1955年7月10日,軍法官將原本「無罪」或「延長感訓」的眾人改判,將吳聲達、張樹旺、宋盛淼、許學進、高木榮、崔乃彬、游飛、傅如芝、蔡炳紅、陳南昌、吳作樞改判死刑,同年7月26日,陳華首先被送往安坑刑場槍決。

最終審判決書
審判書以陳華參與叛亂組織,又在獄中教育匪黨理論鼓勵其反抗政府聯絡他人共同學習馬列主義並抄送匪書為由,認定陳華意圖顛覆政府、因而判死刑、褫奪公權,並扣押財產。審判的過程中,由於黃祖權以沒有通知軍方而被定罪,因此被判無罪。

陳華槍決後,悲傷的黃祖權、宋孟韶等人,曾在牢房中創作小詩《復仇》紀念陳華,並交給許學進閱讀。這張紙條卻又被獄方查獲,導致黃祖權、宋孟韶多加3年感訓。

出獄後的生活
家庭
出獄隔年,黃祖權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了當時尚在靜宜女子學院(今靜宜大學)的秦秀貞,當時雙方差了二十歲(黃祖權當年42歲),後來黃祖權受朋友鼓勵,又和與秦秀貞的教母長談,終於敲定婚事。後來兩人共育有兩女,皆在美國生活。

信仰
黃妻秦秀貞所就讀的靜宜女子學院為一天主教學校,秦的教母就是修女,而修女答應這椿婚事的條件只有一條:黃祖權必須入教。黃答應之後雙方順利在天主教教堂成婚,但他始終沒有受洗。

事業
出獄後,黃祖權在臺灣省立工學院當助教時認識的學長黃寶瑜主動找上門,邀請他前往中原大學擔任兼任教師。起初黃前往任職時雖受到安全室阻擾,但黃成功在中原一路從兼任教師做到副教授、教授,最後也在這裡退休。

當時,黃祖權上課的鐘點費有兩千塊,雖然他同時有在顏姓友人的建築事務所擔任建築工作,但養家仍顯吃力,黃祖權只好設法考取建築師執照,自行執業。由於黃祖權是公權遭到褫奪的政治犯,本無資格應試,最後卻因為政府執法寬鬆而順利通過考試,成為建築師。並且其於在學期間受過專業訓練,且服刑時有過實務操作經驗,因而在結構、水電方面有所了解,然而,黃祖權沒有人事背景,個性也不善交際,因此在業務推展上吃了不少苦頭。

1972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和台北市長張豐緒為解決老舊社區住宅問題而在南機場、大龍峒一帶興建建築費高達八億的「萬大計畫整建大住宅」,黃祖權受學生鼓勵而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參加設計圖樣的甄選。不久後,他在教員休息室聽到教授們對自己的設計給予了高評價而欣喜不已,但其一位較親密的學長要求黃祖權不可大肆張揚,因為最終結果還是要經市長批准,如果人事背景曝光,難保沒有變數。當時,黃祖權還負責監造師大分校宿舍,動工階段時有位監工與鋼筋工人起衝突,使黃傷透腦筋。

隔天,聯合報記者安強打來,黃誤以為是昨天的事弄砸了而驚恐不已,可其實是黃祖權的設計雀屏中選,安強要來採訪。此後,黃祖權的事業基礎得以奠定。但黃祖權因為學生時期被灌輸的「建築師是服務人群,切勿流為商業化」的概念,以及過往在監獄中受苦的經驗,仍持續低調行事,加上其不喜交際的個性,因此生意一直處於平平穩穩的狀態,並不太受景氣影響。但警察在黃祖權開業之後,依然常常以查戶口為藉口,查黃祖權的勤,使其不堪其擾,甚至需要向對方送禮才能免除困擾。後來,喜歡參與公益事務的黃祖權受學生鼓勵,參選並連任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的常務理事和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前後長達十六年。他並在民國八十年和熱心同行成立「中華全球建築學人交流協會」,促進全球建築學人之相互交流。黃祖權於2014年過世,享耆壽九十歲。

參考資料

  • 郭惠珍,〈銘刻與記憶 松柏亭〉,中大人文報,2021/09, (第六期)。
  • 呂芳上,《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口述歷史第一輯》,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 251–522。
  • 王健文、張幸真,《南方歌未央:戰後半世紀的青春記事》,臺南:成功大學出版社,2011: 24–29。
  • 國家檔案局,《吳聲達自白書》,臺北:國家檔案局藏,1950。
  • 沈懷玉、曹如君,〈黃祖權先生訪問紀錄〉,《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相關人士口述歷史(下):白色恐怖事件查訪》, 台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1999:525。
  • 林傳凱,〈在火燒島鍊鋼,直至殞落── 重探「綠島新生生訓處再叛亂案」(1953-1956)〉未出版,將於國家人權博物館在 2020 年 2 月 8 日舉辦的《獄中『再叛亂』案真相研討會》宣讀,並將由人權博物館收錄並勘印成書。
  • 國家檔案局,《綠島再叛亂案判決書》,臺北:國家檔案局藏,1950。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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