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科目,开设于一年级至九年级。该科目主要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等方面展开,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国情等内容,是中国大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布调整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小学一至二年级)、《品德与社会》(小学三至六年级)、《思想品德》(初中阶段)三级课程合并为统一的《道德与法治》,而高中的课程仍称《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采用教育部编写的全国统一教材(称为“部编版”或“统编版”)。
历史背景
1992年起,中国大陆调整思想教育课程,在小学一至二年级设立《品德与生活》课,小学三至六年级设立《品德与社会》课,初中设立《思想品德》课,高中则设立《思想政治》课。
2016年,教育部将小学、初中的思想教育课程统一改为《道德与法治》,使用教育部编写的全国统一教材。相比之前的思想政治课程,《道德与法治》大幅增加了法治教育的内容,强调突出了宪法,六年级上册(对于五四学制则为五年级下册)和八年级下册还被列为“法治教育专册”。这些改动与中国大陆推行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呼应。高年级阶段内容以社会生活为主,包括愛國心、集体主义、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
初中阶段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涉及个人发展、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以“促进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为主要目的,主要围绕三个部分:
“成长中的我”:以个人发展为主,包括认识自我、自尊自强、心中有法等方面,包含了青春期身心变化、敬畏生命、情绪情感、认识法律等内容
“我与他人和集体”:强调集体主义,以及和他人交往沟通等内容
“我与国家和社会”:主要包括社会、国情、愛國心等内容(通常相比前两部分难度更大)
考试形式
在中考中,《道德与法治》是必考科目之一,常常与历史一起考察,称为“文综”。许多省市的道法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教科书参加考试,有些省市考生还可以携带资料参加考试。但开卷考试较为灵活且难度偏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考试难度。
在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于1988年设立“社会”课程,涵盖道德与法治(即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及人文地理。
参见
*公民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与社会发展科
*德育及国民教育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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