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 (正德进士)

张岳(),字维乔,号净峰,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东岭张坑村人。张岳为程朱理学的忠实信奉者,与陈琛、林希元三人并称“泉州三狂”。1996年,福建省民政厅确定张岳为福建省历史文化名人。

生平
张岳生于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福建乡试解元,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丁丑科会试第三十名,三甲九十名进士,礼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张岳与兵部郎中费巩等谏阻明武宗南巡,被贬为南京国子監学正。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嗣位,张岳官复原职,迁右司副。以母老乞便养,改任南京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历礼部主客司郎中。因议“大禘礼”,被外放为广西提学佥事,寻改江西提学。后又贬为广东盐课提举。嘉靖十七年,张岳调任廉州府知府,任內反對世宗因莫登庸篡位而用兵安南,同年因調停安南有功升為浙江按察司副使,隔年升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十九年以「諳曉夷情」改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二十一年,张岳授右佥都御史,抚治湖北郧阳府。期月,改派巡抚江西。嘉靖二十三年,张岳迁右副都御史,兼两广巡抚,总督两广军务。嘉靖二十四年春,张岳升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六年,张岳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七年,张岳任兵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务。掌院三天,严嵩命其总督湖、贵、川、滇军务。嘉靖二十九年,张岳开府沅州。嘉靖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岳在沅州去世,享年六十一。张岳逝后一年,朝廷下诏复官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张岳的事迹在《明史》有记载,也是唯一在《明史》载有列传的惠安人。

墓葬
张岳死后葬于今惠安东岭许山头村,墓志铭为徐阶所书。

著作
《圣学正传》33卷、《载道集》40卷、《小山类稿选》16卷、《名儒文类》16卷、《恭敬大训》100 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县志》12卷、《古文类选》8卷以及《更定礼记》、《三礼经传》、《交议古文典》、《历代兵鉴》、《宋名臣奏议》、《安南图经大略》、《交事纪闻》、《太元集注》、《草堂学则》、《家世遗事》

家族
曾祖张茂,桐庐县丞。祖父张纶,萍乡知县。父张慎,贡士。母鄭氏。重庆下。弟张嵩、张崑、张崇、张峯。

参考文献
*徐階《明故資政大夫總督湖廣川貴軍務都察院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謚襄惠浄峯張公墓志铭》

相關條目
*明朝解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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