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學周(),字尚文,號翼所,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徐學周的祖父徐瓚曾任廣東闢望巡檢,有清節聲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徐學周和弟弟徐學曾同舉浙江鄉試,此後於隆慶二年(1568年)、隆慶五年(1571年)、萬曆八年(1580年)會試三中副榜,當中隆慶五年更成為副榜第一,選授四川嘉定知州;朝廷下令丈量,他首先定下區法,全四川都跟隨倣效,適逢興建慈寧宮需採木,他上疏《採木議》,大意為「五難三易,不擾民為主」。
嘉定是茶葉產地,商人以歲金餽遺,他堅拒說:「你沒有聽說我祖父拒絕受金的事嗎?」邛部土司嶺柏去世,族人阿祭和嶺柏妾子應昇互相仇殺,朝廷下令處置,徐學周斬殺阿祭,立賢明族人嶺起鳳與應昇分治,土司因此安寧,以治行第一轉任雷州同知後致仕回鄉。
家族
弟徐學曾歷任潮陽、永清知縣和高唐知州。子徐必達,萬曆二十年進士。
引用
參考文獻
*康熙《嘉興府志》·卷十四·嘉興縣入物
*道光《嘉興府志》·卷二十一·選舉志二
*道光《嘉興府志》·卷二十九·人物志
*乾隆《嘉興徐氏族譜》·卷二
*乾隆《嘉興徐氏族譜》·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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